a2——S2水准仪在钢尺读数;
b1——S1水准仪在塔尺读数;
b2——S2水准仪在塔尺读数;
﹙3﹚、 标高的竖向传递要求。应从首层起始标高线竖直量取,且整栋建筑应由三处分别向上传递。当三个点的标高差值小于3mm时,应取其平均值;否则应重新引测。标高的竖向传递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每 层 ±3
总高() H≤30 ±5
30<H≤60 ±10
60<H≤90 ±15
﹙4﹚、建筑物楼层混凝土浇筑前用水准仪在模板内壁定出楼面设计标高控制线(+0.5m)以控制混凝土浇筑厚度。拆模后,在结构立面抄测结构+0.5m线,以控制上一层模板安装标高。
4.9沉降观测
根据规范规定,对于20层以上或造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建筑物,应进行沉降观测,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特点,应进行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