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放线前宜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力争主动。留有复查时间。施测过程中每个环节都需认真,不能忙中出错引发问题。
5.6 发同问题应查清问题所在,是平面位侈或是平面旋转,或是点位距离不符。或是标高不对。认真复查,不能轻易下结论,对到底差多少,要做到心中有数。
5.7 对图纸有凝问或不明时应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查找正确数据。
5.8 对引测点要随时复查,是否与原始点有无变化。对错误的及时返工重测是质量的保证,不允许无根据改变原始点和原始数据。
六、测量管理措施
6.1 所有质量活动均应按照公司《工程测量专业质量手册》以及实施细则文 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6.2 进场的测量仪器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标识保存完好。
6.3 强光下应打伞遮护仪器,雨天及风力五级以上应停止室外仪器操作。
6.4 测量工作应做到步步有校核,以控制误差超限,并防止出现粗差。 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鉴定合格证、 印或超过鉴定周期以及经鉴定不 合格的测量器具。
6.5 质量管理职责: 测量工作质量由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 由其贯彻执行 《工 程测量专业质量手册》和细则文件。测量作业人员作到 100%自检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