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车辆正常维修保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预防 和避免因机械事故,而造成交通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人民 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车辆保养维修有关规定。
一、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必须在有资质的定点修理厂 维修、保养,并进行登记。
二、营运车辆驾驶员应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出车前、收 车后应对车辆进行各项检查。对车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 故障报修及时准确,并能对一般小故障及时排除,将机械事 故消灭在苗头之中。
三、营运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行业规定及时保养。如特殊 情况不能按时保养,必须公司同意,另行安排时间,否则车 辆停止运行。
四、凡发生行车机械事故或安全事故,驾驶员应保护现 场,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理,公司及有关部门认定 驾驶员责任范围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车辆运行中发生故障影响运行及行车安全立即报 修,不准带病行车,也不准将带病车移交下一班,如发现一 次根据情况写出检查,二次的将终止车辆营运,连续三次者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吊销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六、营运车辆每年必须参加客运交通部门、交警部门的 车辆年检、春运安检,经上线检测合格后方可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