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与建议
1、对以上出现脱岗、不按时服务的服务员,通知办事处进行批评和警告,民政部门定期走访调查,情节严重的进行更换。
2、对已更换养护员没有及时更改劳动合同的,通知办事处签劳动合同;通过此次检查发现颐和街道办事处齐矿社区门文义搬到亲属家中养老,现不再需要养护员的服务,给予终止服务。
3、提高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掌握基本的保健、护理、康复知识和技能。同时,注重吸收有一定技能和业务素质的下岗职工到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岗位上来。
4、扩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受薪人员,另一类是不受薪人员。对于受薪人员,一方面可以与服务人员中介组织以及专业培训单位合作,由这些机构定期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输送相应的服务人员;另一方面,可以把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与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为当地失业人员、享受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对于不受薪人员,可以整合和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还可以与各种志愿者组织、大中小院校等社会组织合作,明确志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