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名单上可谓是赫赫有名的天一科技, 2004年就已经因为造假团队庞大,名目荒唐,金额巨大而名声在外。极尽造假之能事的天一科技近期又爆出利用重组造假“扭亏为盈”来摘帽的丑闻。2005年10月其控股股东平江国资局将所持99%的黄金公司股权与天一科技严重亏损的子公司湖南天银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85%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天一科技称通过该项资产重组提高了盈利能力,该公司在2005年和2006年分别为天一科技贡献了97.8万元和213.5万元的盈利,而天一科技2006年的净利才272.81万元。意外的是,2007年10月27日公司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中披露黄金公司系私人经营,承包期未到,公司未对其实施控制。另外,公司拥有40%股权取得相对控股权的湖南天一金岳矿业有限公司连采矿权都未取得,也未办妥工商登记手续。而天一科技的股价从2006年底到2007年8月23日股改停牌时已经上涨了近10倍,看来又要有一大批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了。又如亚盛集团、东盛科技近期也因为通过资产置换提升业绩而受到媒体的质疑[③]。
(三)借会计政策选择之便,行财务舞弊之实
企业会计准则的实际应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如果会计人员没有很好的职业操守,就会利用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进行财务舞弊,并且在事发后企图以会计差错更正轻描淡写蒙混过关。新企业会计准则给了上市公司更多的会计政策选择空间,如果没有很好的约束和发现机制,就更容易造成公司借会计政策选择之便,行财务舞弊之实。
如前文提及的天一科技在2007年10月披露称,按照湖南省证监局《关于要求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通过内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