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高程、横坡及平整度符合质量要求。
6)采用双钢轮振动压路机和静载钢轮压路机相结合压实,严格控制碾压温度,压实作业按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进行。
7)初压:在沥青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控制温度不低于110~140℃,用DD-110双轮钢碾静压,碾压速度控制在2.0km/h。
8)复压:紧跟初压,控制温度不低于105~115℃,用DD-130振动碾挂振碾压两遍,速度控制在3.0 km/h。
9)终压:终压紧接在复压后进行,用DD-110压路机静压消除所有轮迹,终压温度不低于80℃,压实度达到质量标准。
10)路边缘等局部地区,采用小型DX-80振动压路机压实。
11)接缝的施工,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错位10m以上,并采用垂直的平接缝,横缝切割时用3m直尺配合量测切割位置。由于沥青混凝土采用梯队作业,所以纵缝采用热缝,施工时将已铺混合料部分留下10~20cm宽暂不碾压,作为后摊铺部分的高程基准面,最后做跨缝碾压以消除缝迹。
12)雨期施工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当遇雨或下层潮湿时,禁止摊铺沥青混合料,对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全部清除,更换新料。
13)表面层沥青混凝土摊铺前,全线洒布乳化沥青粘层油,洒布时注意对成品的保护,避免将乳化沥青洒布到路缘石及方砖步道上。粘层油规格为PC-3,用量为0.5L/m2。
14)改性沥青混凝土(SMA)施工气温不低于10℃,初压在摊铺后紧接着进行,初压采用DD-110压路机。先静压一遍,再加震碾压,初压温度控制在165℃~175℃,碾压作业长度以插红旗为界限。复压用DD-130双钢轮压路机挂震四遍,轮迹的重叠宽度不超过20cm。温度控制在150℃~165℃,以插黄旗为界限。终压采用DD-110压路机静压,终压温度不低于120℃,消除轮迹为止。以插绿旗为界限。SMA改性沥青混凝土碾压原则:先轻后重、直进直退、紧跟慢压、高频低幅。
?随摊铺随碾压,每次碾压作业的长度,由测油温的试验人员控制。 ?压路机的碾压段长度以与摊铺速度平衡为原则选定,并保持大体稳定。压路机每次由两端折回的位置阶梯形的随摊铺机向前推进,使折回处不在同一横断面上。在摊铺机连续摊铺的过程中,压路机不得随意停顿。
?碾压过程中压路机行驶必须平稳,起、停车时必须缓慢,严禁突然刹车。
压路机碾压速度表(km/h)
压路机类型 钢筒式压路机 振动压路机 初 压 适宜 1.5~2 1.5~2 (静压) 最大 3 5 (静压) 复 压 适宜 2.5~3.5 4~5 最大 5 4~5 终 压 适宜 2.5~3.5 2~3 (静压) 最大 5 5 (静压) (振动) (振动) 沥青混凝土施工温度一览表 沥青混凝土 出厂温度 ℃ 到场温度 ℃ 摊铺温度 ℃ 初压温度 ℃ 复压温度 ℃ 终压温度 ℃ 改性沥青混凝土 175~185 170~185 170~180 165~175 140~165 不低于120 普通沥青混凝土 140~165 120~150 110~145 110~140 105~115 不低于80 ?压路机钢轮应保持清洁,有粘轮现象时适当喷洒稀释洗涤灵,注意要少喷、勤喷、匀喷,当钢轮受热温度升高不再粘轮时应关闭喷洒。
?严禁压路机在未冷却的油层上转向、调头、左右移动,从热油面上下来的压路机必须将钢轮进行降温,方可停放在旧油路面上。
?碾压工作由专人负责,随时检测高程和平整度,如发现拥包及时处理,必要时采用压路机横压方法,但注意压路机只能单向挂振,不允许挂振来回碾压。
4.2.8沥青面层的试验检验
沥青厂混合料的配比(目标、生产)在路面施工前两个月由沥青生产厂提供给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在此期间施工单位对生产厂家的原材料进行试验,以验证质量和试验数据,在原材料合格的情况下,对其生产配比进行平行试验,各项指标合格后报监理审批,并配合监理进行见证取样。
铺筑试验段,并用拌和的沥青混合料进行马歇尔试验及路上钻芯取样检验,由此确定生产用的标准配比,标准配比作为生产控制的依据和质量检验的标准。标准配比中矿料合成级配中0.075mm、2.36mm、4.75mm 、三档筛孔的通过率应接近要求级配的中值,在抽提试验时,0.075mm、2.36mm、4.75mm颗粒的允许偏差分别为±2%、±6%、±7%,除检验以上筛孔外,应抽查9.5mm、13.2mm共5个筛孔的通过量。沥青含量允许误差±0.3%。
在施工过程中,沥青厂每台拌合机应作1~2组马歇尔试验及抽提试验。施工单位则每日作一组马歇尔试验,并进行压实度、平整度、厚度等项目检验。 4.2.9道路附属构筑物
项目经理部设专人对构件加工生产进行管理,对构件的生产进行检查,并负责构件在厂家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构件加盖项目经理部验收专用标识。质控人员对原材料、成品进行严格的进场检验,经检查符合北京市《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J01-11-2004)的有关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1)路缘石施工
本工程路缘石采用机切花岗岩路缘石。
?测量按设计平面与高程位置放线钉桩,人工刨槽、找平、夯实后安装路缘石。
?立缘石、平缘石)垫层用1:3水泥砂浆卧底,厚度3cm ,按放线位置安砌。确保安装牢固,线条直顺,曲线圆滑,满足设计要求。
?沥青混凝土面层铺筑完成前进行路缘石灌缝。灌缝养护期不少于3天,防止碰撞。
2)人行步道施工
本工程人行步道采用高档透水人行道砖或盲道砖(5cm×10cm×20cm)铺设,颜色及花饰服从业主安排。基层采用C15无砂混凝土,粗砂垫层卧底。
透水步道砖尺寸及类型符合《透水砖》JC/T945-2005标准,技术指标需满足下列要求:
荷载类型 技术指标 抗压强度(Mpa) 抗折强度(Mpa) 防滑性能 耐磨性能 渗透性能 抗冻性能 ≦40 ≦4.0 BNP≦70 磨坑长度≧35mm 透水系数≦0.5 25次冻融循环后外观质量应符合《透水砖》 JC/T945-2005的规定,强度损失≧20% 人群荷载 C15无砂大孔混凝土基层施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配料必须准确,拌料必须均匀:由于其水灰比较小,需采用强制式搅拌机,先加入骨料和水泥予拌20分钟,再加搅拌1~2分钟,使水泥浆均匀的包
裹在骨料表面,形成一种水泥浆膜。
?严格掌握基层厚度和高程,其坡度要与面层一致;
?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直到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和空隙率,压实度要求不小于95%,空隙率要求控制在18~20%.
?无砂大孔混凝土成型需采用压实方法成型(切忌用振捣器振捣),其压力大小以不导致骨料破坏为准。
?尽可能缩短从拌合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此时间不超过3-4小时,并要短于水泥的终凝时间。
?必须保湿养生,不使稳定碎石层表面干燥,也不要忽干忽湿。 ?无砂大孔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除施工车辆外,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 干硬性水泥砂浆调平层采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与中砂按1:5(体积比)伴和而成,水灰比控制在0.3-0.35之间。
彩砖铺装要符合下列要求: ?用经纬仪测设纵、横方格网。
?人行步道中线(或边线)每隔5m冲筋作方向、高程控制点。
?方砖铺砌采用2cm厚粗砂垫层铺底,铺砖应平放,用橡胶锤敲打稳定,不得损伤砖的边角。
?方砖铺砌中,应随时检查其安装是否牢固与平整,及时进行修整,若不平整应重新铺砌;不得采用向砖底部填塞砂浆或支垫等方法找平砖面。
?铺盲道时应将导向砖与止步砖严格区分,不得混用,路口处缘石与盲道出口处不得有台阶。
3)雨水口及连接管
?雨水口连接管采用D300钢筋混凝土平口管。
?湖边东路道路横断面所示,主路向外侧排水,非机动车道向内侧排水,主路、辅路和非机动车道内的雨水支管在第三层石灰粉煤灰砂砾做完之后进行反挖施工。流水面高程距设计路面70cm,坡度大于1%。采用人工挖槽,沟槽宽度60cm,平基采用C10混凝土,厚度10cm。
?下管采用人工下管,调准中线,坡度直顺,管道两侧及下方垫块固定牢固,管道接口密封。雨水口支管的回填采用C25混凝土360°包封。雨水口支管要直顺,管内清洁,不能有错口、反坡、凹兜存水、管内接口灰浆外露及破损现象,管端面完整无破损与井壁平齐。
?雨水口砌筑待三层石灰粉煤灰砂砾铺筑完毕后反挖施工,雨水口采用偏
沟式双篦雨水口(PT05-05)。雨水口肥槽预留15cm,回填C25混凝土,雨水口内壁沟缝直顺、坚实、不漏勾、脱落。
4)混凝土树池
树池在步道铺砌时预留位置,树池采用1.5m×1.5m标准树框。 4.3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4.3.1雨季施工期间加强防雨与排水工作,充分利用地形与排水设施,避免因雨增大翻浆面积。
4.3.2集中工力、设备分段流水、快速施工,不进行全线大挖大填。易翻浆与低洼积水等不利地段安排在雨期前施工。
4.3.3施工前或大雨后,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测出土壤含水量及地下水位,以预估翻浆面积,采取措施避免翻浆。 4.3.4路基因雨产生翻浆时,立即进行处理:
?逐段处理,不得全线开挖。 ?每段“挖、填、压”连续成活。 ?翻浆部位土体全部挖出。
?小片翻浆相距较近,则需以挖通进行处理,大片翻浆要制定专项方案集中处理。
4.3.5填土段或挖土段,按照原地面排水系统作好临时排水沟,及时排除积水和雨水。
4.3.6填土时筑成大于2%的横坡。每日停止作业前,将填土碾压密实平整。填土过程中遇雨,对摊铺的虚土及时碾压。
4.3.7石灰粉煤灰稳定沙砾混合料备料要适量,并集中堆放,注意苫盖严密,防止水淋,并在堆料周围设置排水系统。
4.3.8石灰粉煤灰稳定沙砾基层摊铺段不过长,当日摊铺当日碾压成活。摊铺过程中遇雨则停止摊铺,对已摊铺中混合料段及时碾压,并封闭交通,雨后采取处理措施。如果是连阴雨天则不进行石灰粉煤灰稳定沙砾基层摊铺。
五、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5.1质量目标
1)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创市优质工程; 3)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2质量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