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监理工程师:
1.任职条件:
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
2.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程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回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测,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1)查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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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建设工程拟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验收认可;必要时,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过程和钢筋的加工过程进行监理。
三、监理员: 1.任职条件:
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人员。
2.主要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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