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应聘者心理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及运用心理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核内容 1、认知发展与教育
(1)感知觉及其规律的应用、学生观察力的发展与培养 (2)记忆的种类、学生记忆发展的特点、提高记忆能力的方法 (3)想象及想象力的培养
(4)思维的类型、思维品质及其培养
(5)问题解决的过程及其影响因素、创造性及其培养 (6)注意及其规律的运用 2、情感、意志的发展与教育 (1)情感的发展及其教育 (2)意志品质及其培养 3、人格发展与教育
(1)需要、动机、兴趣与教育
(2)能力的类型、能力的差异、能力的测量、能力的培养 (3)气质与教育 (4)性格的形成与教育 4、学习心理
(1)学生学习的特点、学习的分类、学习的基本理论 (2)学习动机及学习动机的激发与培养 (3)学习迁移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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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知识学习的类型、知识学习的过程和条件 (5)技能及其特点、操作技能与心智技能的形成及培养 (6)学习策略及其种类 (7)品德的形成及其培养 5、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1)心理健康的概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
(2)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心理辅导及其目标、影响学生行为改变的方法 6、教师心理
(1)教师的期望对学生的影响 (2)教师成长的阶段和途径 (3)专家型教师与新教师的区别
附:
2010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部分)《教育综合》考试说明
为了组织好《教育综合》科目统一命题考试的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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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文件)的要求以及《2010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部分)<教育综合>考试大纲》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试说明。 一、命题指导思想
1、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命题工作。 2、坚持科学、公正、规范的命题原则,有利于客观公正地选拔中小学新任教师,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严把教师“入口关”。
3、试题应体现基础性、应用性和时代性,适当关注教育热点和社会热点问题。注重考核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4、试卷结构合理、规范,试题内容科学、严谨,适度体现开放性。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参考答案合理、准确,评分标准客观、公正。 二、命题依据和范围
1、以公布的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部分)《教育综合》考试大纲为依据。
2、命题内容覆盖到《教育综合》考试大纲的各个模块。 3、本科目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学习参考书、辅导书。 三、命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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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卷题型:供选用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2、试题难度:本科目试题不同难度要求的分数比例为:易30%、中50%、难20%。
3、试题能力层次:本科目在试题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为:识记30%、理解30%、应用40%。
4、考试形式:本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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