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用数据采集系统用户手册
一行的数据复制到新行中。
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对于日期类数据,如开票日期,系统提供了日历便于输入。如图8-3,在开票日期数据栏,用鼠标点击数据栏右边,系统显示日历。双击日历中的某一日期,系统自动将该日期数据填写到数据栏中。
图8-3
若要选择前后时间,可以用鼠标点击日历中的左、右箭头。
图8-4
用户也可以在日期数据栏中直接输入日期数字,但输入的年月日间隔必须“-”,如“2003-10-15”。若日期输入格式错误,系统提示警告信息,如图8-5所示。
图8-5
.2增值税货物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录入
1) 增值税货物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录入界面如下所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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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9
2) 增值税货物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录入项包括:发票种类、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承运单
位名称、承运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开票金额、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3) 发票种类项输入内容为:铁路运输。用户只能输入上述种类,否则系统自动保存时,
将警告:
4)
图8-10
当发票种类项为铁路运输时,用户输入的开票金额、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其合计数,不能输入发票号码、承运单位名称、承运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其中开票日期为系统默认的录入日期。
承运单位纳税人识别号长度为15或18位数字及A-Z或者a-z的字母数据。 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为7或9位数据。
当发票种类项为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时,开票日期不能超过申报所属时期;对于开票日期为2004年3月1日起之后的发票,开票日期距离申报日期不得超过180,否则系统提示超期发票不能抵扣。
5) 6) 7)
图8-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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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不能超过开票金额。
9) 系统根据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税率自动计算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用户
可以调整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但整个申报表的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合计数*7%与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数的差额不得超过1元。否则在申报过程中,系统提示:
图8-12
8.5增值税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录入
1) 增值税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录入界面如下所示。
2) 3) 4) 5) 6) 7)
图8-16
增值税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录入项包括: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备注。除备注外各数据项不能为空。 专用缴款书号码至少10位。 专用缴款书号码不允许重复。
进口口岸代码为4位数字。具体代码可以查询海关网站。
填发日期不能超过申报所属时期,开票日期距离申报日期不得超过180,否则系统提示超期发票不能抵扣。
在一条记录输入完毕之后,按回车键,系统将弹出“数据项确认”窗口,如下图。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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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7
用户在“数据项确认”窗口重新录入确认数据项,输入完毕后按“确定”,系统进行数据核对,若前后数据不一致,则系统提示数据不符,并将删除数据记录。
图8-18
若数据核对一致,则系统允许用户新增记录。 9.数据导出
在数据输入完毕后,就可以将数据导出到U盘,传递给税务机关。
在“目录”栏中选择需要导出的所属时期,按鼠标右键,从弹出菜单中选择“数据申报”,或者,单击工具栏中的“”,如图9-1所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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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1
图9-2
选择“指定路径”,系统默认的导出路径为“安装目录\\数据申报\\申报所属年月\\”。用户也可以选择其他导出路径,按
图标,系统弹出如图9-4“浏览文件夹”窗口,选择导
出目录后(选择U盘),按“确定”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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