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种生产要素而存在的;劳动要素的所有者依靠出售或付出劳动要素、实施劳动而获得自己的那部分劳动收入。按劳动分配的劳动要素的所有者是非常不一样的,有纯粹依靠出卖劳动、获取报酬为生的劳动者,主要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雇员,其按劳动分配所得的是工薪收入;有自我雇佣的社会就业者,他们既是劳动的出售者,也是劳动的收购者,兼雇员与雇主于一身。他们按劳动分配取得的收入只是其总收入的一部分;有的劳动者,比如个私企业主,是企业的出资者、生产经营者、组织管理者、风险承当者等等,但是他们也参加劳动,那么也要依照劳动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获得劳动收入。
按资金(资本)分配。按资金(资本)分配,就是以一定的货币资本的投入与贡献来获得经济收入。按资金(资本)分配到的收入包括利润、利息、股息、红利等。其中,利润是产业资本与商业资本的收益;利息是借贷资本的收益;股息、红利是对参股、入股的货币资本的回报。
按技术分配。按技术分配,就是将技术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入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的经济收益,然后按照技术的贡献率分配给技术所有者特定的经济报酬。我们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科技成果可以折合成为“技术股”获得相应的股份红利;或者,按照科技成果的收入提取一定的比例直接分配给它的科研人员;或者,也可以参照其它的分配与奖励措施,把科技收入的一部分支付给有关人员。当今
世界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又以科学技术为重。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势必加大按技术分配的力度,以激发人们的科研、创新的积极性。
按信息分配。按信息分配,就是将信息作为一种特殊的要素参与到经济收入的分配中来。信息作为生产经营的要素是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信息产业是一个新兴的年轻部类。在当前知识经济,或者信息经济的新经济态势下,信息对经济产出与经济收入的贡献将会越来越大。掌握了信息,就是拥有了市场先机,就能够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就具有更广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按组织与管理分配。按组织与管理分配,就是将组织管理当作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进而作为参与分配的依据。组织管理可以令生产要素以最佳的比例组合起来、每一个要素都“各尽所能”、获取生产经营的最佳收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它的权重还会日趋加大。
按风险与机会分配。按风险与机会分配,就是按照所承当的风险与能够拥有的机会以及相应的经济回报进行的分配。市场经济是充满机会与风险的,市场信奉的是“高风险,高赢利”。任何人在市场中都会遭遇许多的机会、面对许多的风险,市场竞争、供求转移、价格涨跌、人事变迁、乃至任何的天灾人祸都可能使他们陷入利害冲突之中——当然,他们也就因此获得了一定的风险收入与机会收入。
总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具体方式方法很多,且具有应时、
应地的灵活性。随着经济的发展,按生产要素也将进一步发展。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个发展趋势,明确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容、形式与作用,在个人消费品的分配领域加以贯彻实行。
四、正确处理分配领域的几个关系问题
(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是我国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充分与合理地发扬分配的积极作用、最终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有利保障。
效率,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范畴,简单地说,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投入的成本与所产出的收益之间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讲,给定投入成本,产出收益越多,效率越高;反之,产出收益越少,效率越低。如果给定产出收益,投入成本越少,效益越高;反之,投入成本越多,效率越低。效率优先,实质就是发展生产力优先,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劳动贡献紧密结合起来,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奖勤罚懒,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奋斗精神。在注重效率的同时,也必须兼顾公平。 公平,主要是一个社会范畴的概念,它的基本意思是合乎规范、合乎情理、不偏颇、不偏失。公平既是社会主义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公平,主要包括机会的公平与结果的公平。机会的公平,意味着,每一个人、每一种要素都可以平等地参与生产经营活动、都可以发挥作用、都可以获得
发展的潜力。结果的公平,则强调每一个人、每一种要素在参与社会财富、国民收入的分配上的公平合理,即,谁贡献、谁主张、谁收益。讲究效率,不是要将收入差距过分拉大;讲究公平,也不等于平均主义。效率与公平是辨证统一的。至少,在分配的领域,效率是公平的效率,讲效率不等于提倡两极分化;公平是效率的公平,追求公平并不必然导致平均主义。
在收入分配中必须处理好这二者的关系。一方面要看到效率优先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兼顾公平的重要性。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从分配制度上保证了把提高效率放在优先地位,同时也必然会拉大收入分配的差距。从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潜力,提高效率的角度来看,这种收入差距的扩大是有其必要性的,但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又要求避免收入差距过分悬殊。这就要求采取政策措施,把社会公平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来加以考虑。
(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与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与再分配注重公平,是纵向的、动态性的辨证统一。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就是要求在微观领域的收入分配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裕起来,合理拉开差距,把劳动者的物质利益与劳动贡献直接结合起来;鼓励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把生产要素投入到经济活动中去,按其贡献参与分配。这就要求社会承认生产要素在生产经营的作用与贡献,充分认
识到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重要性。再分配注重公平,就是要求在宏观领域中,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出发,把公平放在突出的位置,要更多地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要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即通过政府对国民收入的分配进行干预和调节,使高收入者得到制约、低收入者获得帮助与扶持。这就需要从社会角度制定一系列有效的政策,一方面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适当的调节,比如征收个人累进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等;另一方面对低收入和困难群体进行适当的照顾,比如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措施、发展社会福利、实行转移支付和帮困措施等等。
初次分配重效率,就要求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经济,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高效率的体制。只要严格遵守“市场的事情市场办”,市场价值规律与竞争规律本身会将它引向效率之路。再分配重公平则不然,它需要国家的合理规范与调整。税收,是一个与再分配紧密相关的概念,再分配的公平之路主要靠税收铺垫与支持。
税收与再分配、以及公平的关系是十分紧密而重要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具有筹集财政资金、调节各种经济成分、改变分配状况、调整生产--流通--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反映经济监督等作用。实际上,世界上的每一种税收体系都在改变或者试图改变社会中不同集团、不同个体所享有的收入比例。英国的安东尼?B?阿特金森与美国的约瑟夫?E?斯蒂格里茨合著的《公共经济学》一书中认为税收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