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2007年修订本《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编 建设项目 大型项目 中小型项目 号 1 2 3 4 5 冷库 气调库 制冰厂 储冰库 猪屠宰加工 容积≥20000m3或≥5000吨 容积≥15000 m3 制冰能力≥120吨/日 容积≥4000吨 容积<20000m3或<5000吨 容积<15000m3 制冰能力<120吨/日 容积<4000吨 ≥2000头/班或≥250头/小时 <2000 头/班或<250 头/小时 6 7 8 牛屠宰加工 羊屠宰加工 ≥150头/班或≥25头/小时 ≥3000头/班 <150头/班或<25头/小时 <3000头/班 <30000只/班或<2000只/ 小时 <3000吨/年 <2吨/小时 <10万吨/年 <5万吨/年 <5万吨/年 <100吨/日处理鲜奶 <3万吨/年 家禽屠宰加 ≥30000只/班或≥2000只/ 工 小时 ≥3000吨/年 ≥2吨/小时 ≥10万吨/年 ≥5万吨/年 ≥5万吨/年 ≥100吨/日处理鲜奶 ≥3万吨/年 9 10 11 12 13 14 15
水产品加工 果蔬加工 啤酒 饮料 麦芽 乳品 有机酸 说明:果蔬加工规模应为制冷加工量,速冻食品和冷饮行业可参考此规模。 整改措施:
(1)根据目前国内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状况及贮氨器的重要性,大型冷库的氨压缩机房贮氨器上方未设置水喷淋系统的应按规范要求加设喷淋系统,并加设相应的事故水池。
(2)根据相关要求,其它类型的冷库有消防给水系统条件的也应设置水喷淋系统,如已投产运行的冷库氨压缩机房内无消防给水系统,且确无条件设置的,应保证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处设置室外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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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
依据: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第4.1.2条等。技术要求:
根据厂区情况、人员分布、附近居民分布等,将风向标设置于各类人员便于
看到的位置,确保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能够在室外观察到风向标、确定风向。整
改措施:未设置风向标或风向标位置设置不合理的,应按照技术要求整改。
3.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
依据: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冷库安全规程》(GB 28009-2011)第7.7、12.2、12.3条等。技术要求:
(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应设置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标识。免进区域指:氨制冷机房、冷库、冻结间、冷却间、制冰间、暂存间等具有危险气体的房间,如制冷系统操作人员进入的冷库分调节站间及其他部位的调节站间等。
(3)关键操作部位应设置指导操作用安全标识。关键操作部位指:系统加氨站、集油器放油口、调节站操作阀组、紧急泄氨器、贮氨器等部位。
(4)设于室外的贮氨器、冷凝器、油分离器等制冷设备,应有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并设危险作业场所等安全标识。
整改措施:按照技术要求对照整改。
安装有氨直接蒸发制冷方式的快速冻结装置的食品加工间应当设置黄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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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
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氨制冷企业应在使
用区域明显位置悬挂“重大危险源安 全警示牌”。
4. 作业现场应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依据: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2)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57号)执行等。
技术要求:
(1)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配置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 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2)应配备有效的合格期内酸性饮料(柠檬酸、硼酸和酸性浓缩柠檬汁、酸梅汁)、食用醋等。
(3)作业现场应配备洗眼器和淋浴喷淋装备。整改措施:
按照技术要求对照整改。
5.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消防法》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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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3)安全操作规程应根据氨制冷系统配置情况,制定制冷压缩机操作规程、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力管道操作规程、制冷系统充氨操作规程、制冷系统除霜操作规程、制冷系统加/放油操作规程、速冻装置操作规程(如系统中设置)、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救护设施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参见 附录2: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操作规程范例。
(4)对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应进行传达、学习和培训,并做相关记录。整改措施:
按照技术要求对照整改。
6.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等。
技术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整
改措施:按照技术要求对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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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的从业人员应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 知识的培训。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技术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安全教育试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级安全教育卡等。
整改措施:按照技术要求对照整改。
8.企业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依据: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7号)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等。技术要求:
(1)针对情况的不同,分别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的,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某一种类的风险,应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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