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综合柜员制改革。将实施综合柜员制改革作为主要抓手,在推动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综合受理、综合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各项经办业务协同受理。
3.推进社保公共服务标准化。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详细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目录,明确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办理要求,按照社保公共服务标准开展服务。
(七)基础性保障工作方面
1. 持续推进人社“三化五项”建设。持续做好行政审批(审核)、公共服务办事流程规范化梳理,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环节,形成办事流程、服务模式标准化,按照“一窗受理、全科服务”要求,将业务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坚持信息化引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开展社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数争议调解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延伸。
2.强化党建、作风、廉政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定不移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抓好党建基本制度,打造过硬党支部,开展社保中心党建示范点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持续开展好人社政策法规大宣传、公共服务效能大整改、社会保险满意度大走访活动,逐渐固化成制度机制,成为联系群众、锤炼干部作风、提升能力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