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味道
本人认为:“读小说是酸的,读笑话是甜的,读史书是苦的,读散文是??”有很多人喜欢读笑话,因为它是甜的,不过,不品酸和苦的话,何以见甜?不是有苦尽甘来的成语吗?
一、读小说,让酸变为甜
本人十分喜爱读科幻小说,虽然在今天来说,科幻小说中叙述的,仿佛是一场梦,不过,时间一长,它便会带你进入一个神奇的世界,和作者去品尝幻想的味道,有点神奇的感觉。 我读这类小说的方法是:用心去体会,跟随作者,进入幻想境界,体会作者的喜怒哀乐,你会觉得,读书不光好玩,而且有趣,因为,酸已变成了甜!
二、读史书,让苦变为甜
说实话,在以前,本人也十分厌读史书,比如说《上下五千年》,有人都足足读了十遍,而我却一遍也没读过,不过,假如拍成电影,却还看得进去,原因是:根本读不懂。但是“读书千遍,其意自见”,待我勉勉强强算读完半本的时候,好像也有点意思,虽然记得不牢,不过,在讨论这些问题时,最起码不会成为最后一个张口结舌的人,虽然中途有一点苦,不过,读完后,不就甜了吗,苦尽甘来,一定会得到回报!
三、酸苦相加,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小时侯,妈妈常说我的作文是“又臭又长”,不过,由于在小学毕业时,我突然有了读书的习惯,作文突飞猛进。记得有一次,我以我的一篇《诚信伴我们长大》去参加区里的“诚信”话题作文演讲比赛,还真有点收获。从那一刻起,我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苦尽甘来”!什么叫“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读书是苦的,不过,它超乎寻常的收获,却是甜的,干什么都要分个先后,读书也一样,如果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那读书,不就成了做营养品的厨师了吗?
读书好处多
我是个爱读书的女孩,我从小就十分喜爱书籍,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作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书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爱不释手。因为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给我知识和智慧,也给了我力量和勇气。在我的房间里,放着一个大书柜,那里全都是书,每逢生日,爸爸、妈妈问我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脱口而出:“书,我只要书。”读书的时候,我常常废寝忘食,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读书,能使我们增长许多知识,解决问题。有一次,姥姥家养了些长毛兔,长毛兔要脱毛了,姥姥看到长毛兔像咬虱子似的,渐渐把脖子上的皮毛咬裂开口,露出红肉,然后又用舌头向身后舐着,着急地对我说:“你看这兔子是怎么了。红肉都露出来了,它在干什么呀?”。我笑着对姥姥说:“它是在脱毛呢,然后会重新长出白花花的绒毛。”姥姥听了,笑了,对我说:“你是怎么知道的呀?”我得意地说:“是从书上看到的。”看来这读书用处真不小呀。 书里的内容丰富多彩,读了《雷锋日记》让我懂得人活着要更多地为别人着想,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懂得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毅力和坚强的意志去战胜困难。 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这里世界色彩斑澜。来吧,让我们起步入书的海洋。
读书的乐趣
有这样一句成语——“开卷有益”,是说只要读书就会有益处。虽然时代在变化,但我还是很认同这个词的。 在这个现代化的年代里,书的种类也渐渐多了起来:八卦杂志、漫画、工具书、游戏攻略??书在我们的眼中不再都是那些“好书”了。但读书依旧是乐趣无穷的。
对我而言,离开了书,一天的精神都是萎靡不振的。中午休息,作业做完了,无所事事地趴在桌上发呆时,我多么渴望有一本书啊!无论是什么书(当然电话薄不算),我都会津津有味地抱起来读,与书中人物同悲同喜,游历大千山川,进入神奇的异世界??这多么令人愉快啊!
我讨厌无所事事,只要有时间,只要有书,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读书。
我觉得吃饭的时候很无聊,因为我完全可以用咀嚼的时间去干点什么,于是我选择了读书;晚上,不到九点我一定睡不着,于是我选择读书;在看电视,但电视在放广告时,我会选择读书??如果在自习课而作业又做完时,没有书看,我一定会郁闷死。读书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在读书这方面,我可以算一个“杂食动物”。上到天文地理,下到漫画攻略,我无所不看。因为在我眼中,读任何书都是有乐趣的。读《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因为了解我我所爱的国家的历史而快乐;读《神秘岛》时,我为故事的惊险曲折而快乐;读《成语故事》时,我为了解了那么多成语的由来而快乐;读《鬼吹灯》时,我为主人公那离奇恐怖的经历而快乐;读《蜡笔小新》时,我为小新那活宝般的性格而快乐;读《怪物猎人攻略》时,我为我终于能在攻略的指点下过关而快乐??
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让我了解了那么多故事,懂得了那么多知识。读书的乐趣无
处不在! 读书
如果智慧是成功的彼岸,读书则恰似一叶扁舟,满载希望与你共同驶向前方;如果智慧是快乐的门扇,读书则是一枚钥匙,打开心灵伴你一起成长;如果智慧是黎明的曙光,读书则是一缕晨曦,沉淀笑靥和你力争上游??
雨果说:人生的跳跃着的诗行那样
把人带往远方 这渠道最穷的人也能走
不必为通行税伤神 承载着人的灵魂”――狄金森
我的读书史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这几句名言皆出自诗圣杜甫,可见杜甫读的书可不少。可见杜甫读的书可不少,真希望我成为杜甫
我打小也爱读书。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结识了书,不过那时我还不会读书识字,只是妈妈为了哄我睡觉而拿起书给我讲故事。在妈妈的故事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恐龙十分高大可怕,很久以前我们钻木取火,等等。那时我才发现这个世界是多么美妙,我一闭上眼,就会想到埃及的尼罗河畔上有成千上万的人在修建金字塔,还有各种画面。那时或我觉的书是神圣的,崇高的很想快快长大去读很多很多的书。那时觉得真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在我心里有一种甜蜜的感觉:读书真好!
渐渐的我上了小学再也不用妈妈每天给我讲故事了,因为我已经会识字了,渐渐的步入了文学的殿堂。可是我当时非常幼稚,每天除了《格林童话》就是《安徒生童话》当我读到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一伙高兴得不得了,看到白雪公主逃脱厄运以后不禁拍手叫好。
可是到了高年级不是几个童话就解决得了的。那时我有一个很大的毛病,读书时像上辈子饿死的,书就像饭,我见书就读,也不管什么书,可是最后来了个消化不良,闹的“美文读了一篇篇,心中只有一点点。”可是到最后它让我整个小学阶段吃了不少亏,一见作文就像见了怪兽,即使会屠龙术也忘得一干二净。
可是到了初中就不一样了,我在网上看到了一段令我获益匪浅的话,“读书方法有许多种:着名作家刘心武有所谓‘狼式读法’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一目十行,匆匆翻页,颇似‘狼吞’;‘牛式读法’即不但细嚼慢咽,而且通过反刍,再加以精心揣摩;‘猫式读法’即慎重选择,分清好坏,吸取精华。”我现在更会读书了,作文当然也有进步。
读书真好!
朋友们,着名作家梁晓声曾经说过:“读,是一种幸福,”让我们都有来享受“读”的幸福吧!
读书的艺术
闲时沏上一壶茶,在
篇三:400字读书笔记25篇
我在暑假里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
文章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她的生活跟我们完全不同,她的爸爸妈妈不在她身边陪伴她、照顾她。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尹姆·长袜子。
皮皮的头发是红色的,两条辫子直直的竖在两边,鼻子像一个圆溜溜的小土豆,脸上长满了祛斑。皮皮在我心目中是个天真的小女孩,她的力气很大,大的可以举起一只马或者其他的东西。皮皮很勇敢,她的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受到坏人的攻击时,她挺身而出,帮助杜米和阿妮卡打败了坏人。皮皮的独立性很强,她的爸爸妈妈不在她身边,她就自己照顾自己,打扫房间、整理房间、做家务、做饭这些都得自己做。皮皮最喜欢做:食品,甜饼,椒盐饼这些美食都不在话下!而且还做的很好吃呢,连我也想去尝尝!皮皮家很有钱,但皮皮很大方,她用许多钱买了好多的糖果,全部都给别的镇上的小朋友了。皮皮最大的缺点就是:她很顽皮,别是小朋友都去上学去了,只要她在家玩,朋友都劝她好多次了,她说什么都不去,真让人头疼!
皮皮真惜友谊又行侠仗义,她总是对需要帮助的人深
读了《苦儿流浪记》之后,深有感触,内容是主人公苦儿雷米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和家人团聚,享受天伦之乐。
苦儿雷米是一个孤儿,被亲生父亲仍到了巴黎,养父巴伯兰把他领回家养了八年,养母对他产生了感情,不想让养父把他卖掉,但还是被养父偷偷地卖给了戏班主维塔里老人一起过起了四处流浪、演戏、赚钱、学习。不幸的是维塔里老人在教育雷米时被抓进了监狱,关了2个月。认识了米利根夫人和亚瑟住了一端时间又被老人接走。随着岁月流逝,维塔里老人老了,没力气了,想卖给另外的一个戏班主,雷米不肯和老人分离就一直守在老人身边照顾他。忽然有一天,冬天雪地,北风呼呼,老人冻死了,只剩下可怜的雷米和伙伴卡比。但庆幸的是他被好心的花农收养,并认识了有倾心喜欢他的丽丝姑娘,在她家住了一段时间,离开了花农家。和与他同甘共苦的马西亚一起过起了艰辛的生活,赚了许多法郎,回报了巴伯兰妈妈,并找到了亲生母亲——原来帮助过他的米利根夫人和亚瑟弟弟,并和冰雪聪颖的丽丝姑娘接了婚,大团圆!
作为一个人,所要具备的是有一颗心地善良的心,助人为乐的品质,舍己救人的精神。只要“人人都献出一分爱,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苦儿流浪记》的书,大家可能一听就会知道这本书是写一个儿童浪迹天涯的故事。这虽然是猜对了,不过,可不是一个儿童独自浪迹天涯。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雷米的小男孩,一直和他的母亲在一起。可是后来他才知道她并不是亲生母亲,而是他的养母。狠心的养父把他卖给了一个马戏班主,一个叫维达理的老人,老人一直对他很好,和他们一起浪迹天涯。后来老人死了,雷米和他的伙伴马迪亚一起找到了他的生母,而发生雷米生母的竟然是一位他们流浪时结交的一位夫人,那位夫人对他们很好,他们终于一家团圆了,这本书终于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真是一本惊心动魄的书啊!书中另一位叫卡洛弗理的戏班戏主,他叫十二个孩子每天交四十个苏给他,否则就不让他们吃东西还用鞭子抽打他们。可维达理却从不这样做,他真好。
我觉得雷米真可怜,流浪了这么久,才找到他的生母,由此我想到,我们每天都和妈妈生活在一起,有时还觉得妈妈很烦,真的是不应该,我们都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珍惜和妈妈、家人、朋友渡过的每一天。我们还应该好好的孝顺老人,尊老爱幼,这样才能让中华民族的美德传承下去。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
我最近看了《长腿叔叔》这本小说,觉得这本书写得真好。看完了很受启发。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蒂,幸运地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在她上大学期间经常寄信给这位神秘人一一长腿叔叔,告诉这位叔叔她在大学生活的事。叔叔也令她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最后成为了她的亲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朱蒂非常的敬佩。朱蒂是一位孤儿,由小到大都很憧憬完满家庭的生活,她非常坚强,认真求学,立志要成为一位作家,自力更生,不依靠别人,独立而能干。从她身上,我仿佛看到了青少年应有的一切,坚强、有理想、爱家、能干。扪心自问,我还没有找到自己的理想,也许是我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理想,害怕自己不能实现,接受不了自己的懦弱。而她却是勇于追求,为理想去努力奋斗的
朱蒂是孤儿,她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亲情。可是我们这一代人中,却有些同学不懂得亲情的可贵,不去孝顺父母,爱护弟兄姐妹,不会去感受家人的爱,同时也不懂付出自己的爱,与朱蒂相比,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些同学实在应该好好反省,如果你还不能体现这种宝贵的家庭温情,那么快快去看看《长腿叔叔》这本书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名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给她许多零花钱,有时侯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唯一回报就是要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但茱蒂却常常叫他“长腿叔叔”。最后,茱蒂惊讶地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里暗恋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