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获奖面最高可达45%,奖学金额度最高可达15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助学、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年;社会捐赠设立的助学项目资助额度最高可达30000元/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个学院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获奖面最高可达45%,奖学金额度最高可达15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助学、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年;社会捐赠设立的助学项目资助额度最高可达30000元/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个学院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