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成员应具备指导教师资格,也可聘请校外的专家学者;对同一专业的论文(设计)进行统一答辩和成绩评定。
4、答辩委员会(小组)要按程序对每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记录答辩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回答情况,给出答辩评语和评定答辩成绩。对于由多人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根据每个学生在其中完成的部分工作进行答辩,分别给出答辩评语和评定答辩成绩。答辩结束后,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与答辩成绩评定表》有关栏目,并经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5、学院根据论文答辩的结果,最终确定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及等级,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与答辩成绩评定表》有关栏目,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确认,该表作为教学档案材料,随论文由各学院负责保存。
五、成绩评定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以学生完成工作量的情况、学术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学术态度、取得的成果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采用四级制或百分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既要防止偏严,也要防止偏松,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学生可在学制规定的最高学习年限内申请补做毕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