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关、控制和保护装置
包括触点(触头)、开关、开关装置、控制装置、电动机起动器、继电器、熔断器、保护间隙、避雷器等。
6)测量仪表、灯和信号器件
包括指示、积算和记录仪表、热电偶、遥测装置、电钟、传感器、灯、喇叭和电铃等。
7)电信:交换和外围设备
包括交换系统、选择器、电话机、电报和数据处理设备、传真机、换能器、记录和播放器等。
8)电信:传输
包括通信电路、天线、无线电台及各种电信传输设备。
9)电力、照明和电信布置
包括发电站、变电站、网络、音响和电视的电缆配电系统、开关、插座引出线、电灯引出线、安装符号等。适用于电力、照明和电信系统和平面图。
10)二进制逻辑单元
包括组合和时序单元、运算器单元、延时单元、双稳、单稳和非稳单元、位移寄存器、计数器和存储器等。
11)模拟单元
包括函数器、坐标转换器、电子开关等。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符号,如机械控制、操作件和操作方法、非电量控制、接地、接机壳和等电位、理想电路元件(电流源、电压源、回转器)、电路故障、绝缘击穿等。
三)文字符号
文字符号是电气图中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的种类字符代码和功能字符代码,用以区别各元器件、部件、组件等的名称、功能、状态、特征、相互关系、安装位置等。电气图中的文字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7159-1987《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的规定,采用大写拉丁字母正体字表示(“I”、“J”、“O”除外)。标注在相应的设备、装置、元器件上或近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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