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国际集团SAP成本核算
中,最后通过订单结算进入产成品制造成本,本节所描述的差异处理流程不需要采用。
a) 现状和需求综述
当采用标准成本法来核算产品制造成本时,由于库存收料、发料都是按标准成本价格计算,必然会出现下列差异: z 原物料价格差异 由原物料采购价差引起
z 半成品制造成本差异 由生产订单制造成本总差异形成 z 产成品制造成本差异 由生产订单制造成本总差异形成
由于制造费用采用标准费率分摊进入生产订单,在月结时也必然
会在有关成本中心的实际发生费用和订单吸收的成本之间出现差异,这部分差异实质上应归属于半成品制造成本差异或产成品制造成本差异。
上述差异都应在月结时合理地处理,将有关的部分转移到当期的
销售成本中。如果销售成本科目只包含已销售产品的标准成本价格部分,则可设置销售成本差异科目用以吸收转移差异。采用标准成本体系,必须定期修订标准成本,以适应市场价格的变化和产品结构及工艺技术的发展。当用新的标准价格替代旧的标准价格时,必然出现物料调价差异,这种差异实质上是由于好的标准价格偏离实际的市场价格累积而成的,只不过以负差异的形式表达罢了。因此在调整物料的标准价格以后,首先需将调价差异去冲减相应的物料价格差异或制造成本差异,最后仍然归结为对原物料价格差异和半成品、产成品制造成本差异的处理。
a) 解决方案
现有商品软件,包括R/3系统都没有处理上述差异的现成工具,尚需依赖人工根据库存的耗-存比例将差异逐级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