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科室的一些规章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1、要安排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工作,轮换不宜过勤,以保持相对稳定。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班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 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对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诊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 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科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急诊科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