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帐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5.“坏帐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尚未转销的坏帐准备金。本项目根据“坏帐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本项目为“应收帐款”项目的减项。
6.“预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和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购货款。本项目根据“预付帐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本项目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开办费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递延资产”项目反映。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9.“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结存在库、在用、在途、在建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库存产成品、在建工程等。本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物资”、“库存产成品”、“工程施工”、“工业生产”、“辅助生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其中在建工程应单独列示。
企业如有除上述各项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单独列示,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10.“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和毁损扣除盘盈、溢余后的净损失,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反映企业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根据“长期投资”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2.“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其中,股票和债券如有市价的,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说明期末时的市价。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应在流动资产类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13.“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所有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产权尚未移交本单位之前,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应在本表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固定资产净值”项目,反映企业固定资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净值,根据“固定资产原价”项目数字减“累计折旧”项目数字后的差额填列。
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减变价收入后的数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扣除临时设施清理后的数额填列。
16.“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处理的固定资产盘亏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7.“专项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各种专项工程,包括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改建扩建,购入需要安装设备的安装工程以及建造临时设施等各种专项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根据“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8.“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值。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9.“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及其他递延支出。本项目根据“递延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0.“临时设施”项目和“临时设施摊销”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各种临时设施原值和累计摊销。分别根据“临时设施”科目和“临时设施摊销”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