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年 月 日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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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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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
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