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锖况,在评标话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话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话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原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前附表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
10.4 签订合同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副本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10.5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企业担保书或银行押金缴纳证明:根据鲁水建字[2007]102 号文件,为避免随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对本省水利施工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担保函制度和担保制度,采用银行担保函的,即由该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担保证明,一旦发生拖欠现象,企业账户将被冻结,从中支取农民工工资;采用企业担保的,担保人为山东省水利厅管理的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水利企业。对外省外行业企业在山东承建水利工程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或工资支付押金制度,工资支付担保人须为山东省水利厅管理的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水利企业。实行工资支付押金的,须在山东省银行存入规定数额的款项,由存储银行出具工资支付押金缴纳证明。押金数额为:特级、一级企业 6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