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在太原召开的创建山西省环境保护
长治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简 报
(2010年第1期)
长治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办公室 2010年6月10日
我市屯留、武乡两县荣获“省级环保模范城”称号
环保模范城是当今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奖项,是一个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综合体现,它集中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综合发展水平,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单位GDP能耗、集中供热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等26项指标。
2010年1月5日,在太原召开的创建山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县)验收大会上,我市的屯留、武乡县顺利通过验收。成为我省继长治、晋城、侯马等市之后的第一批县级“环保模范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