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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提出,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合理确定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三类岗位,达到规定的设置比例。 为了减少“三姑六婆吃补贴”,广东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坚持“一专多能”的原则。其中,乡镇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9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0%。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不低于执业医师总数的25%。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9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后勤服务人员不得占用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
新政解读
全员聘用阻力在哪?
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指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是各地今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建立“五个新机制”,即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按照原先部署,这项任务要求今年底前完成。但5月份国家医改办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提速,到9月底前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中途加速,可见中央对基层医改的重视和这项改革的迫切性。”该负责人称,广东正在加快建立这五个新机制,特别是在历史上首次明确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省、市两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予以补助,强化了公益属性,解决了基层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不用疲于“创收”而开大处方。目前难点就是建立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实行全员竞聘上岗,“要触动一大批人的饭碗,难度和阻力都很大,但按照中央部署,要下决心解决,让基层医疗机构减少冗员,配备一批有实力的医护人员,缓解群众看病难。”
■焦点
在编未聘人员怎安置
全员竞聘上岗,那些“选不上”的老员工怎么安置?这是让基层卫生局长和院长们普遍头疼的问题。《实施办法》对在编未聘人员提出了详细的安置分流办法,有四个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