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另有说明者外,选手提交的程序设计题将在Linux系统上使用下列编译命令进行编译:
?C程序: cc -static -o <程序名> <程序名>.c -lm ?C++程序:g++ -static -o <程序名> <程序名>.cpp -lm
?Pascal程序:/usr/local/bin/ppc386 -XS -o<程序名>c <程序名>.pas 未能通过编译并正确生成可执行文件的程序在该题目上不得分。能够通过编译并正确生成可执行文件的程序将在与选手编程环境相同的系统平台上,在题面规定的限制条件下运行和评测。对于程序设计题,选手答案的得分将取决于结果的正确性、算法的效率、以及程序运行的效率。评测将使用多个测试点,以区分选手答案的正确程度和效率。在正确性和效率方面都符合题目要求的答案将获得该题目的满分。算法和程序实现正确,但效率较低的答案也可能在若干测试点因超时而无法获得分数。
选手的程序必须在程序执行结束时显式地返回0。返回其它值的程序将被认为是结果不正确,并因此不能得分。
对于答案提交题,只对选手答案的正确性进行评测。
评测结果将在竞赛结束后150分钟之内,以成绩单的形式发给选手所在队的领队签收。成绩单上将标出选手各题在每个测试点上的得分,以及未得满分的测试点的错误信息,参见附录。选手每道题的得分为其在该题各个测试点上的得分之和。选手每天的得分为其在当天各道题上的得分之和。 复测
选手在接到成绩单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在其竞赛时使用的计算机上对其答案进行复测。选手在竞赛结束时所提交的答案依然保存在题目所规定的文件目录中,复测所需的测试数据和答案在复测开始前将被下发到选手计算机上指定的文件目录中。
复测时,选手可以和领队或其他队员进行讨论,但不得妨碍其他队的队员的复测活动。 申诉
复测完毕后,竞赛选手对于评测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科学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须在复测结束后3小时之内,由竞赛选手本人提出。提出申诉的竞赛选手须按规定填写申诉表(附件2),由本队领队签字后提交给现场评测人员或科学委员会成员。
申诉必须依据竞赛选手本人在竞赛时提交的程序或答案以及在复测时获得的结果提出。 申诉的受理
科学委员会在接到选手的申诉后应及时研究,并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受理的申诉,科学委员会应尽快做出处理,并使用申诉处理表(附件3)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于改变了选手得分的申诉处理,科学委员会在处理完毕后应向申诉人发放新的成绩单,并按新的得分计算申诉人的竞赛成绩。 对于不受理的申诉,科学委员会应在选手提交的申诉表中注明拒绝受理的理由,并尽快将申诉表退还申诉人。申诉人如对科学委员会不受理的决定有异议,并有新的理由和证据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诉。 下列申诉将不被受理:
以修改过的程序或答案为依据的 没有复测结果支持的 超过申诉时间的
对评测结果中的超时有异议,且复测结果的运行时间与题目时间限制之差小于题目时间限制5%的。
对于以修改过的程序或答案为依据提出申诉并且声称依据原始程序或答案的,一经查实,将对申诉人及其领队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申诉人当天的竞赛成绩。 附则
本规则自2007年6月开始执行 本规则由科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