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会;如不到改选时间,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补选。在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都应当按时改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改选,要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按期改选支部委员会,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调整委员人选,不断加强支部的领导班子;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支部工作。
45、为什么规定延长换届选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延期换届选举是党组织任期届满时遇到特殊情况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延长期过长,既不利于维护党章规定的严肃性,也不利于党员对党组织领导成员的监督。根据实践经验,影响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各种特殊问题,一般情况下一年内都是可以解决的。因此,《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延长期不超过一年。应当明确的是,延长期不超过一年,并不是说必须延长一年,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延长期。
46、在什么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
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这个规定精神对党支部也是适用的。这里所讲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遇到某些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党支部必须全力以赴去处理的;任期届满时,正好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的;发现党组织有严重问题需要进行整顿的等等。党支部委员会
如遇上述情况,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此外,由于党员外出较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将支部党员大会适当提前或推迟到党员相对集中的时候召开。
47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新一届委员会能否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
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含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满后,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这一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新一届委员会不能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如委员会任期届满后,不具备换届选举条件,可延期换届选举(延期换届选举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如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既不具备换届选举条件,又必须进行调整,也只能对书记、副书记和常委进行调整。
48、能否用乡镇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
党章规定,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根据党章这一规定,乡镇党委是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凡属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其他方面的重大问题,应当由乡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乡镇其他组织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
用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势必把各种问题都拿到会上讨论,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很多,这既模糊了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了乡镇党委应负的主要责任,又不利于发挥
乡镇其他组织的作用和积极性。同时,用这种会议形式决定问题,不符合乡镇党委应采取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容易造成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当然,在乡镇党委对某些重大问题作出决策以后,为了保证决策的全面实施,召开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和完善具体措施,是可以的。但不能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
49、新当选的支部书记在上报待批期间,支部工作由谁负责?
党章规定:“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党章这一规定,新当选的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前,尚不能履行支部书记的职责。在此期间支部工作应由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因支部大会选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后,上届支部委员会就不存在了。为了使支部工作正常开展,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可推选一名召集人(一般为新选出的书记)临时主持工作。
50、一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能否兼任另一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后,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他就在这个组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调动工作单位后,如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内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担任应由选举产
生的党内职务。根据上述规定,一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不能兼任另一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但可按隶属关系兼任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51、如何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52、支部党员大会如何形成决议?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具有讨论决定支部重要问题的职权。凡属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或决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是按一定的组织程序逐步形成的。
(1)形成决议草案。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应由支部委员会先行讨论研究,并提出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的初步意见和方案,以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展开讨论并作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对某个问题所提出的初步意见和方案。
(2)展开民主讨论。在讨论议题时,要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提倡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允许发表不同
意见,要创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良好气氛,提供充足的发表意见的机会。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支部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将支部委员会在讨论某个问题时的不同意见向支部大会作介绍,供到会党员进行讨论。
(3)党员表决通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每个有表决权的党员都要以对党员负责的态度,对所要表决的问题,明确表示自己的意见,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表决权。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并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的党员表决同意,方能生效。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一般不要急于作出决议,必要时可以让大家分头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讨论表决,会后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如果事情紧急,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定。对于持不同意见者,允许保留意见,但必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4)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通过的决议,按规定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要及时向, 党员公布。
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制订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贯彻落实,不能随意修改或不执行;支部的每个党员都必须服从,并加以贯彻执行,不允许随便发表同决议不相符的意见;对个别党员因故没有参加会议,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在会后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53、什么是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