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重点总结

争行为。

24, 不正当竞争特征:1、实施主体是经营者2、目的是为了获得竞争利益3、竞争的手段违反了法律4、损害经营者的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 24,反不正当竞争法含义:是指调整在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5,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对比: (一)实施主体的条件不同(二)行为的目的和后果不同(三)实施的手段不同(四)法律的规制有所不同

27,仿冒行为的含义:概念:指经营者使用与他人相近或相同的商业标识和外观的行为。 26,仿冒行为类型 :一,对知名商品的包装和装潢的仿冒。二,,对营业或服务标志的仿冒。三,除外规定1、使用商品的习惯通用名称或惯用标志。2、使用营业或服务的惯用名称或标志。3、善意使用自己姓名4、对他人标志在消费者所普遍认知前善意使用。四,网络环境下的仿冒行为。 26,仿冒行为的表现形式:(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7,虚假宣传:1、雇佣或者伙同他人进行销售诱导。 2、在经营场所内对商品的演示、说明、解释或其他文字标注。 3、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报道

28,虚假宣传的类型:1、关于性质为引人错误的表示2、关于出产地为引人错误的表示3、关于制造方法为引人错误的表示4、关于价格为引人错误的表示5、关于进货方法或进货来源为引人错误的表示6、关于销售动机或目的为引人错误的表示 28,虚假宣传行为的表现形式:(1)虚假广告;(2)以广告以外的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29,商业诋毁: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30,商业诋毁构成要件:1,主观要件仅限于故意。2,须以竞争为目的3、须陈述或散布足以损害他人营业的不实的事情4、对于营业所有人或主管人员的诽谤

31,商业诋毁与虚假宣传的竞合:不同之处在于宣传的对象,即虚假宣传是对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进行虚假或欺骗性的陈述,而商业诋毁是对他人的产品或服务进行虚假或欺骗性的陈述。一,是只虚假宣传自己的商品而不涉及他人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的,只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而与商业诋毁无关。二,是损害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不再构成虚假宣传。三,是是损害不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的行为,同时构成两种行为,产生法律竞合。

32,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2,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含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既然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资产,且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维持其秘密状态,那么,非经权利人同意,获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都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5)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3,商业秘密的特征:1,秘密性: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 。2,实用性(价值性): 是指该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具有经济上的价值和实用性。3,保密性: 是指该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已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阻止他人的侵犯。 34,商业秘密行为:1、不当获取行为。2、不当披露行为3、不当使用行为 35,不当有奖销售:指经营者在有奖销售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法律的限制向客户提供巨额奖励的行为。

36,不当有奖销售特征:1、主体一般是出售或提供服务的卖方2、发生于有奖销售的过程中3、采用了不合法的奖励方法或奖励幅度4、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 37,不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1、抽奖式有奖销售 :(1)欺骗性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巨额奖品的有奖销售。2、附赠式有奖销售:销售方向所有购买方提供赠送奖品或奖金,或者赠送有价凭证的销售行为3、一些新的不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表现形式(1)售后服务中的有奖销售(2)从直接的有奖销售到迂回的有奖销售:是否存在串通(3)奖励由现金、实物到提供活动

38,不当低价销售特征: 1、行为主体只能是处于卖方地位的经营者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并具有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3、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4、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竞争秩序

39,不当低价销售的适用例外: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40,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一定的金钱、实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交易相对人和其有关人员,以获得交易机会的行为

41,商业贿赂的特征:1、主体的范围广泛。2、主观上存在故意。3、有主交易之外的利益交易行为。4、贿赂行为时秘密进行的

41,商业贿赂种类:1.商业行贿。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而以一定的金钱、实物和其他利益收买对方或者相关人员的行为。2、商业受贿。是指经营者或代其履行一定职能的内部人员以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或接受经营者的财务或其他利益,并为支付财务或其他利益的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经济利益的行为。

42,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其它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43,折扣:是指价格上的折扣,又称让利,是商品销售活动中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及时予以扣除或支付价款总额之后再按一定比例退还 44,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45,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1)商业行贿(2)商业受贿

46,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一)享有诉权的人:被侵害的经营者,但不限于经营者。 (二)赔偿数额:1、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2、两部分,一是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获得的利润,二是被侵害人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合理费用。3、定额赔偿(三)不特定受害人的民事救济。二、行政责任:行政罚款;行政处分三、刑事责任:商标侵权、销售伪劣商品、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

47,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消费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8,产品质量法的原则:1,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2,统一立法和区别管理相结合的原则。3,保护用户、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4,贯彻奖优惩劣的原则。

49,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1、产品质量检验制度2、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企业质量

体系认证制度 4、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50,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指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责任主体不履行本法规定的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所应当承当的法律后果

51,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推定原则。2,担保原则。3,严格责任原则。

52,消费者的概念: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居民。

53,如何认定消费者:1、消费者的消费是出于\为生活消费需要\的动机或目的; 例外:消法54条: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2、消费者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3、消费者的消费者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54,消费者的权利(出案例,学会分析哪项权利):(一)保障安全权。(二)知悉真情权:1、未向消费者告知2、对消费者虚假告知 3、对消费者的不完全告知。(三)自主选择权。(四)公平交易权。(五)依法求偿权。(六)依法结社权。(七)接受教育权。(八)获得尊重权。(九)监督批评权 55,经营者的义务 :(一)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二)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三)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四)不作虚假宣传(五)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六)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七)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八)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

56,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7,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的确定: 1.由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承担。2、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变更后的企业;3、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4、虚假广告--经营者, 但不能提供其姓名地址的

5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民事责任:1、人身权:死亡;伤害;精神损害。2、财产权:(1)一般责任;(2)三包;(3)不合格商品;(4)邮购;(5)预付款(6)欺诈:惩罚性赔偿


经济法重点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经济法重点总结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