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别字与书法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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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穴”代“宀”, “?”,《元始和墓志》作;“宇”,《元灵曜墓志》作。又改形符“宀”为“广”,于是造出“?”字。经过相互替换、类推,形成一组异体字。

五、讹混

1、昬,从日,民声,构字理据清楚。字又作“昏”,从日,从氏,无法分析。“氏”是“民”字之讹。甲骨文“民”作莓,“氏”作,原本不同。小篆“民”作韂,“氏”作韎,形体部份近似,仍然差别明显。汉隶全混,而作“昬”者多,作“昏”者少,魏晋以后,作“昏”者占上风,彼此完全没有区别。

以“昬”为声符的字也多作“昏”。如“婚”与“?”,“阍”与“ ”(孔宙碑作),“惛”与“惽”,“涽”与“愍”,“睧”与“?”,“缗”与“缗”等都是。

2、“专”,从寸,叀声;尃,从寸,甫声,二者之间音、义都不相同。可是因彼此形体相近而同化。有一个形体介于二形之间,即“専”字,可以视为讹混的中介。从“专”声而作“専”者,如“抟”,《元龙墓志》,《卢令媛墓志》作

,《元固墓志》作,《元钦

,其余全部

墓志》作。“抟”在汉魏六朝碑刻中共出现25例,仅一例《元晖墓志》作

作。从“尃”声而作“専”者,如“搏”, 《徐显秀墓志》作,《元恩墓志》作。“抟”、“搏”音义全不相涉,在碑刻文献中却因讹混而变成同形字。释读碑版,如不注意分析,就会出错。《卢令媛墓志》:“且清且素,载抟载飉。”“抟”,《墓志选编》误释为“搏”。《元钦墓志》:“凭海濯鳞,抟风耸翼。”“抟”,《辽博藏碑》误释为“博”。《元钻远墓志》:“抟飞九万,逸驾千里。”“抟”,《辽博藏碑》误释作“搏”。

3、丘,甲骨文作享、巷、向,像山丘之形。小篆作宙,形体已讹变。隶书《三公山碑》作作

,《临辟雍碑》作

;正书《元怿墓志》作

,形体变化,《丘哲妻鲜于仲儿墓志》

,《和国

,《元寿安妃卢兰墓志》作

;形体再变化,《元悦墓志》作 ,《于纂墓志》作,

,后世取之。还有一种变化,《鄯干墓志》

从字形上已看不出与山丘有什么关系。还有一条线索,置向改变,《鲁峻墓碑》仁墓碑》作作

;内部再调整,《刘克墓志》作

,《席盛墓志》作

,该线索没有再发展,最终被淘汰。

“丘”作构件也类推。“虚”,《说文·丘部》:“虚,大丘也。昆崘丘谓之昆崘虚??从丘,虍声。”《魏元丕碑》作,与《说文》合。“丘”的各种变体也在各字中一并反映出来。《景君碑》作

,《王诵妻元贵妃墓志》作

,《元悦妃冯季华墓志》作,《武氏左石

室画像题字》作,《元子直墓志》作 。

“岳”字从丘、山会意。构件“丘”有各种形体。《鲁峻墓碑》作,《高建墓志》作;为便于书写,《荀岳墓志》作,《元继墓志》作,《萧正表墓铭》作掌墓志》作,成为通行体。

4、屰,甲骨文作窑、窱、窴、窹,从倒“大”,即“逆”的初文。小篆旱,已经符号化。《说文·屰部》:“屰,不顺也。从干,下,屰之也。”释义不误,析形不可取。

碑刻中“屰”的构件“凵”,拉直变作“”;“”加一横,变作“

”,或作“”;

“”上面两点变成一横,作“”;“”的横划又脱开,作“”。以“屰”为构件的字类

;内部调整,《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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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随之产生出大量异体字。

“朔”之构件“屰”改从“”,《韩仁碑》“十一月甲子”;加横为“”,《 鲁彦昌造像记》作,《刘悦墓志》作;简省横划,《薛广墓志》作

。或者是“”上两点变

横,或者是“”去掉两点,变成“”,《何馈画像石题字》作,《徐义墓志》作,《元弘嫔侯氏墓志》作,《元引墓志》作,成为“朔”的主形。竖划出头,《李雄墓志》作,《道慧法盛等造多宝塔像记》作,《寇慰墓志》作;脱开上横,《元嵩墓志》作,《元演墓志》作;脱开上二横,从“”,《李伯钦墓志》,《寇臻墓志》作,《司马绍墓志》作;再省一笔,《元绪墓志》作。“”形近作“手”,《元广墓志》作,《元新成妃李氏墓志》作,《元贿墓志》作;再变成“扌”,《□伯超墓志》作。 “逆”之构件“屰”改从“”,《白石神君碑》作,《石尠墓志》作“”,《元熙墓志》作。“羊”,小篆作羡,思维类化,错误类推,《元熙墓志》,《狄湛墓志》作,其构字理据失。

“厥”之构件“屰”折笔拉直,《元延明妃冯氏墓志》作;头上两点变横为“”,《杨着碑》作,《王偃墓志》作;竖划出头,《元绪墓志》作,《元珍墓志》作;增横划,《元恪贵华王普贤墓志》作;改从“”,《景君碑》 ,《北海太守为卢氏妇刻石》作,《成阳灵台碑》作“”,《元彦墓志》作;“”讹为“幸”,《吊比干文》作,《鄯干墓志》作,《郭显墓志》作,《李显族造像碑》作;构件“幸”受“亲”的影响,加下足两点,《元鉴妃吐谷浑氏墓志》作。

“阙”之构件“屰”亦类推。折笔拉直,《元悰墓志》作,《萧正表墓铭》作;改作“”,《桐柏淮源庙碑》作,《元详造像记》作;竖划出头,《元信墓志》作,《笱景墓志》作;加横划,《元仙墓志》作;“”变为“羊”,《成阳灵台碑》作,《曹全碑》作;“”变为“”,《元液墓志》作;“”讹作“幸”,《元宁墓志》作,《王诵墓志》作。

“幸”,小篆作囿,《说文》分析为“从屰,从夭”。隶变后作“羍”,“夭”讹作“大”,“屰”折笔拉直,并增横划作“羊”,《韩仁碑》“除书未到,不短命丧身”,《曹全碑》“不早世”,均其例。也有的不增横划,《李挺墓志》作,《叱罗协墓志》作。 5、释“

《文物》2007年7期公布正始元年《山公寺碑颂》:“玩剬之初,于寺所绝壁之际,有灵井三区,忽然自成。”11 “剬”即“制”字,但“玩剬”义不可解。复核原拓,字本作应是“规”的俗体。《文物》释文误。

规,小篆作醦,《说文·夫部》“规,有法度也。从夫,从见。”古文字从“矢”,不从“夫”,小篆从“夫”,乃形体讹变。汉魏六朝碑刻中,作构件或作“矢”,或作“夫”,并且又有变形,构件“见”也有多个变体,于是构成一组异体字。作“矢”者,如《成阳灵台碑》作,《王翊墓志》作,《元演墓志》作

11

,《席盛墓志》作;由构件“矢”讹变

《新發現的北魏〈大代持節豳州刺史山公寺碑〉》,《文物》2007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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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旡”,《咨议叅军元弼墓志》作《乙瑛碑》作

,《是连公妻邢阿光墓志》作;构件“旡”又讹变

。作“夫”者撇划脱开变形,

,《山公寺碑颂》作,

作“天”,《元详造像记》作,《高叡修定国寺塔铭碑》作《元宝月墓志》作

,《高润墓志》作。再看右旁“见”,讹写成“页”,《元淑墓志》作

。加上构件“矢”讹变,《元瞻墓志》作

于是与“顽”字形体非常接近。释读时稍有不察,就会出错。

正因为此,历代释文不辨“规”之异体,多有误释。孝昌元年《元宝月墓志》:“王抚慈羣弟,有人长之焉。” ,即“规”字。“人长之规”,谓成人之矩范。《墓志汇编》释为“颜”,“人长之颜”,语不可通,误。

孝昌二年《尹祥墓志》:“氷镜内融,

矩外昶。”

,也应是“规”字,“规矩”,标

训。”

,《墓志汇编》

准,法度。《洛阳新获墓志》释文作“顽”,“顽矩”不辞,误。

建义元年《穆彦妻元洛神墓志》:“虽复生自膏腴,故亦宿闲玚传》:“敦诱诸弟,并禀其规训。”

建义元年《元略墓志》:“世子

,字景式。”

,应是“规”的俗字。古代名与字之间

,原志石作此形,即‘颜

意义有各种内在联系。这里名“规”,与“字景式”正相合。《魏书·景穆十二王传》:“子景式袭。武定中,北广平太守。”不载其名。《墓志汇编》注:“

‘字’。北朝关中造像碑中颜字均作此形。”此说不可信。“北朝关中造像碑中颜字均作此形”的说法不可靠,且作“颜”与“字景式”之间毫无意义联系,不符合名字相覆之例,也与碑刻异体字的内部系统和规律不相符合。《辽博藏碑》释文作“顽”,亦非。

永安元年《唐耀墓志》:“缪绸帏幄,同文共

。”

,应是“规”字。《墓志汇编》释

文作“愿”,非。“共规”习见,《唐大诏令集·白敏中邠宁节度使平章事制》:“是内外共规,古今所重。”《历代名臣奏议·宋祁〈言郭稹不应为嫁母持服状〉》:“明垂定制,俾守共规。”

永安二年《穆彦墓志》:“君蕴宝怀愚,

建忠诚。”

,《墓志汇编》释为“愿”,字形

相差甚远,非是。应是“规”字。规谏,规劝之义。

天统三年《库狄业墓志》:“武堪捍城,申拓国之良。”,应是“规”字,良规,犹言良谋。《文物》释文作“顽”,12误。“良顽”,古无此行文之例,文不成辞。

六、变异

1、“旅”,甲骨文作牲,蔃、蔅,从?、从从,会意,取旌旗下汇聚众人,为军旅之义。金文承之,《矢簋》作,加辵部,《曾伯簠》作。《说文》小篆作消,文字线条化,“?”虽被拆开,但聚众之意尚存。古文作,已讹变。隶书《曹全碑》作,楷书《元贿墓志》作

,《高建墓志铭》作,结构承《说文》,字形拆分并略变形。

由于碑刻中构件“方”与“礻”常混,于是字形讹变,《元龙墓志》作。“方”又与“扌”混,《元详造像记》作,《敬显儁碑》作震墓志》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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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颜”,“宿闲颜训”,义不可解,误释。应是“规”的俗字。规训,规戒教训。《陈书·王

,《元湛墓志》作。省构件“严

,《元遥墓志》作。“扌”又与“礻”混,《奚真墓志》作,《元弼墓志》

,《邢多五十人等造像

。左半因受右半字形的影响,变形似“衣”,《杨氏墓志》作

《太原北齊庫狄業墓》,《文物》2003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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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作。整个字形变得面目全非。

2、“迎”与“匝”,二字本来形、音、义相去甚远。迎,从辵,卬声,《元悦墓志》作。受行草书影响,笔画相连,《元熙墓志》作,《元周安墓志》作,《元顺墓志》作,左竖脱开,《元诠墓志》作,再略变形,《崔博墓志》作,《李贤墓志》作,《元鉴墓志》作。“匝”,本来从匚,从巾,因匚讹变,上横脱开,“ ”变“辶”,于是因形讹而混同,如《檀宾墓志》作。前人释文不辨,多有误读。《元端墓志》:“重营迭栅,围城数。” ,即“匝”,周匝,围绕之义,《墓志选编》误读作“迎”。

3、朿,甲骨文作束、戍,小篆作蝎,象棘刺之形。讹混作“来”、“来”“耒”、“夹”、“夹”等。以“朿”为构件,“棘”,折笔拉直加点变形,《元定墓志》作”,《元馗墓志》作;简省点划,《元谧墓志》作,《元熙墓志》作;点划下移,《元钦墓志》作,《朱永隆等七十人造像铭》作;《元端墓志》又作。

“刺”,增横划,《元鸷妃公孙甑生墓志》作,《元隐墓志》作,《元焕墓志》作;折笔变点,《元略墓志》作,《元廞墓志》作;受“来”作“来”的影响,逆推之,《元子邃妻李艳华墓志》作,《韩裔墓志》作;二形杂糅,《张满墓志》作;竖划不穿通,《鱼玄明墓志砖》,《叔孙固墓志》作;折笔拉直变形,《张整墓志》作,《元朗墓志》作;横变点,《□伯超墓志》作,《元暐墓志》作;省横划,《赵宽墓碑》作,《萧憺碑》作;竖划脱开变形,《徐显秀墓志》作。变化虽多,字形来源仍然有线索可循。

“策”,加横划,《元澄妃冯令华墓志》作,《叱罗协墓志》作;横变点,并受“宋”字形体的影响,《刘阿素墓志》作,《崔芬墓志》作《石信墓志》作;去点,《奚智墓志》作

;再变形,《元宝月墓志》作,

;《萧敷墓志》作,《吊比干文》作。“竹”

变“艹”,《成阳灵台碑》作;《李君颖墓志》作,《独孤藏墓志》作;连笔,《张朗墓志》作;形体讹变,《李云墓志》作,乃是“策”变形作“荣”,而“荣”或作“荣”,成为同形字,逆推之,“策”也被写成

,实为错误还原。

“敕”,《西狭颂》作,《孟元华墓志》作;点连为横,《奚智墓志》作;受“来”简作“来”的影响,逆推之,《史晨后碑》作;竖划不穿通,《论经书诗》作,《元液墓志》作

;“朿”又与“束”形近相混,作构件也类推,《元恪嫔司马显姿墓志》作

,《元

鸷墓志》作,《李希礼墓志》作。

4、“毅”,小篆作咎,从殳,豙声,见《说文·殳部》。声符“豙”与“豸”形体近似,于是变形,《元龙墓志》作,《张宜墓志》作,《元朗墓志》作;“豸”简省,《王昌墓志》作,《张卢墓志》作

七、类推

1、“卒”,《鲜于璜墓碑》作,《李伯钦墓志》作,《董伟墓志 》作,以一点代替构件“人”;上点左移,《王彬长女丹虎墓志》作,或点横连笔,《李林墓志铭》作;

,《和邃墓志》作

;“豸”与“犭(犬)”形体近似,意义

,与原字形相差甚远。

相关,故或径改为“犭”,《寇偘墓志》作,《元谭墓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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