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 精编管理制度 | MODEL SYSTEM 通报已完成的警戒情况,并在放炮后返回警戒点,按爆破工的命令解除警戒。
⑵检查瓦斯: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大于1%时,不准爆破。 ⑶起爆
①进入起爆峒室: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放炮躲峒内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直线距离煤巷不得小于75米,岩巷不得小于100米。放炮躲峒的深度不得小于2米,相互距离不得大于40米,躲峒内的支护必须齐全有效。
②检查电爆网络: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
③爆破: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必须先大喊“放炮”并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爆破时,爆破工先将爆破母线扭结解开,牢固地接在发爆器的接线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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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 精编管理制度 | MODEL SYSTEM 上,然后将钥匙插入发爆器内,将毫秒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氝灯泡闪亮(MFB型发爆器)再迅速将开关转至放电位置,引爆电雷管。
④发爆器要求: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器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器接线盒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拨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⑤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a.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b.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c.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d.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透、透老空等情况。 e.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⑥交接要求:装药的炮眼当班应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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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 精编管理制度 | MODEL SYSTEM 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⑦一炮三检制: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检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装药、联线、爆破作业。
⑧三人联锁放炮制:放炮必须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即:放炮前爆破工完成联线工作检查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检查通风、顶板支护、工具位置、洒水等情况,确定达到爆破条件时,派人设置警戒、清点人数并下达放炮命令,然后班组长将自己所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专职瓦检员;瓦检员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小于1%、煤尘符合规定时,瓦检员将自己所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将爆破母线与连接线进行连接,最后离开爆破地点,进入放炮躲峒中,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⑨光面爆破:指在井巷掘进设计断面的轮廓线上,布置间距较小、相互平行的炮眼,控制每个炮眼的装药量,使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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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 精编管理制度 | MODEL SYSTEM 药的爆炸作用刚好产生炮眼连线上的贯穿裂隙,并沿各炮眼的连线--井巷轮廓线,将岩石崩落下来。光面爆破的质量标准为:超挖尺寸不得大于150毫米,欠挖不得超过质量规定;围岩面上留下均匀眼痕的周边眼数应不少于其总数的50%;围岩面上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隙。
⑷通风和安全检查: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 -
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分钟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经检查、处理,确认炮烟吹散、工作面已于安全状态后,由班组长撤除警戒,发出信号,通知全部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对于因放炮导致的锚栓托板松动等支护失效的情况,必须在安全检查时立即予以处理。
⑸洒水降尘:放炮后对爆破作业地点20米范围进行洒水灭尘。
(二)故障处理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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