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六政办[2017]41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21 【实施日期】2017.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六政办〔2017〕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权威性,全面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4〕4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皖政〔2015〕34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六政〔2015〕12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审计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环节,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完善制度、推动深化改革的有力抓手。近 1 / 2
年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建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报告、整改
责任落实、整改结果公开等工作机制,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单位整改措施不实,以解释、表态代替整改,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有些单位审计整改问责不到位,屡审屡犯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相结合,全面梳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机关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得到整改。 二、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审计整改责任机制。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审计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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