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物流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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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农产品物流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 言

南昌市是江西省省会城市,是全省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南昌电网位于江西电网中部,是江西电网的负荷中心和重要枢纽。南昌供电区包括南昌市五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三县(南昌县、新建县、安义县)和宜春市二县(靖安县、奉新县),目前南昌电网最高电压为500kV。2001年南昌电网有统调电厂2座,总容量319MW;有500kV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750MVA;有220kV变电站4座,主变容量1080MVA;有110kV变电站26座,主变容量1491MVA。近年来由于南昌市花园城市的建设,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用电量负荷增长较快,2001年南昌城区供电量25.75亿千瓦时,最高负荷568MW,对应的110kV变电容量为992MVA,由于负荷分布不均匀,一些变电站满负荷运行。南昌福山是南昌市老城区,负荷集中,且负荷密度大,根据南昌市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十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在中心片区需建设广场、象北、福山、船山110kV变电所,以解决城网110kV变电容量不足的矛盾,满足城市用电增长的需要,同时为了缓解一交、丁公路110kV变电所供电压力,提高中压配网供电可靠性,急需投运福山110kV变电所。南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洪计工字[2003]06号文批复(见附件2),同意南昌福山110kV变电所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18号令),南昌福山110kV变电所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江西省南昌供电局于2004年6月委托xx编制南昌市福山110kV变电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中心于2004年7月17日完成《南昌福山110kV变电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并呈报江西省环保局审查批复,江西省环保局于2004年8月9 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给予了批复(见附件4)。根据环评大纲审查意见,我环保中心对南昌福山110kV变电所所址及周围地区进行了详细现场踏勘、监测与调查,收集了大量的有关资料,并对该项目作了进一步分析,对大纲的有关内容作了调整、修改和补充。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南昌福山110kV变电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呈报xx审查批复。

本评价得到了xx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建设单位也给予了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1. 总 论

1.1 评价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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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项目所在区域及周围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了解和掌握该变电所周围环境状况及电磁环境、声环境背景质量现状。

(2) 分析评价和预测项目建设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3) 对不利影响提出防护措施,把不利影响减小到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程度,使项目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达到更好的统一。

(4)为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6)《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18 号令;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3.1.1)。 1.2.2 技术导则及测量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93、HJ/T2.2-93、HJ/T2.3-93、HJ/T2.4-1995; (2)《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 (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测量仪器和方法》(HJ/T10.2-96); (4)《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 (5)《高压架空输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GB7349-2002)。 1.2.3 项目文件

(1)《xx场11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电计(2002)166号文; (2)《关于xx等八座变电站项目立项批复》南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洪计工字[2003]06号;

(3)《xx三项110kV输变电工程设计任务、明确南昌电网八项输变电工程设计期限的通知》xx计函[2003]09号;

(4)《关于请求确定xx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标准的函》洪环监督[2004]99号(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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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xx1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接入系统设计说明; (6)xx1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总的部分初步设计说明书; (7)关于《xx110kV变电所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审查意见的函; (8)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1); (9)项目其它有关文件等。 1.3 评价标准

(1)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

1.3 本规范适用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也可参照本规范应用于110kV、220kV及330kV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2.2.4.2 ……推荐暂以4kV/m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推荐应用国际辐射保护协会关于对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作为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换算成磁场强度的评价标准值为80A/m)。

(2) 《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

4.1频率为0.5MHz时,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如表1-1所列。 表1-1 无线电干扰限值(距边导线投影20m处) 电压,kV 无线电干扰限值,dB(μV/m) 110 46 220~330 53 500 55 4.2频率为1MHz时,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为表1-1中数值分别减去5 dB(μV/m)。

变电所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参照此标准中同级电压交流架空送电线的无线电干扰限值执行,本项目变电所无线电干扰限值以频率1MHz,距变电所围墙外20m处(非出线方向)的无线电干扰限值41dB(μV/m)作为评价标准值。 (3)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4) 根据xx环保局对南昌福山110kV变电所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确认文件,声环境、水环境的标准见下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评价标准

标准(规范)编号 环境质量标准

名称 引用的分级 标准(限)值 桂林农产品物流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GB3838-2002 GB3096-1993 GB3095-96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1996 GB16297-199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Ⅳ CODcr≤30mg/L、BOD5≤6mg/L、 石油类≤0.5mg/L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昼间55dB(A)、夜间45dB(A) SO2≤0.15mg/m3、TSP≤0.30mg/m3、 二类 NO2≤0.12mg/m3(日平均) CODcr≤500mg/L、BOD5≤300mg/L、 SS≤400mg/L、石油类≤20mg/L SO2≤0.4 mg/m3、TSP≤1.0mg/m3 施工阶段 噪声限值,dB(A)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75 55 打桩 85 禁止施工 结构 70 55 装修 65 55 昼间55dB(A)、夜间45dB(A)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三级 二级 GB12523-19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348-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Ⅰ类 1.4 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 1.4.1评价范围

根据《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2.2.4.1规定,评价范围以该项目变电所址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的区域为工频电场、磁场的评价范围,以变电所围墙外2000m或最近带电构架投影2000m内区域为无线电干扰评价范围。

施工期及运行期噪声评价范围为变电所所区及围墙外100m范围内。水环境评价范围截止该项目污水总排放口。

以上评价范围均以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环境敏感点主要指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医院、疗养院、学校、居民区、旅游景点等。 1.4.2评价重点

本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电磁辐射,故本次评价的重点为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次为噪声。 1.5 污染因子筛选和确定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污染因子主要为: 1.5.1 施工期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等; 1.5.2 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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