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
关于教师主系列中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
办法的意见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承担某些课程部分或全部章节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
(二)工作业绩
1、教学。年均教学工作量为16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大学英语课程及一、二年级的专业课程为基础课);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1)获学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论文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2)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
(3)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三、讲师推荐
外语学院成立由外语学院领导、教授、博士、教研室主任和研究所所长组成的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根据个人量化积分、课堂教学效果打分和外语学院推荐委员会打分的总排名,实名制投票表决。
四、各类推荐分值比例
个人量化积分占50%,课堂教学效果打分占30%,推荐委员会推荐打分占20%,三项相加为个人总得分。最后由外语学院推荐委员会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推荐到学校的参评人员。外语学院推荐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向全院公布。
五、组织纪律
(一)严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况或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三年内部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二)严禁申报人请客送礼、找评委拉票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