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施工工序交接记录……………………………………………………… 二、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三、施工申请制度…………………………………………………………… 四、处罚制度………………………………………………………………… 五、运输、现场堆放及现场搬运成品保护措施…………………………… 六、成品保护人员组织架构………………………………………………… 七、重点施工工序的建议安排……………………………………………… 八、成品保护主要措施……………………………………………………… 九、
成品保护主要措施
一、施工工序交接制度
为防止施工工序倒置及各专业间工序混乱而造成拆改的成品破坏现象,要求各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项目部工序交接联检单制度。即由分项工程施工主体单位在不同施工阶段向其他专业或参与施工的相关单位发出《工作联检单》,由相关单位分别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工作联检单》中由施工主体单位提出需进行各单位联检的具体部位、施工内容、完成时间等内容,由相关单位及专业签字确认是否已施工完成及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并及时返还《工作联检单》。《工作联检单》一经确认,即可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出现二次拆改、返工等情况造成成品破坏的情况,项目部成品保护管理小组将根据设计修改单、变更、洽商等图纸变更及《工作联检单》确认情况对相关单位责任进行追究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二、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在施工过程中保护自己及对方的成品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单位交叉施工时必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明确不能交叉施工的情况不得违反。
(2)交叉施工时要对其他已施工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当工序没有具备交接条件且必须进行施工时,按本制度执行。
(3)交叉施工时相关专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同时到场对双方工作进行现场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
(4)交叉施工时各单位施工人员根据施工需要相互配合,不得只顾及自身的施工进度已导致施工的返工。
(5)交叉施工时应按施工内容和交叉施工部位配备成品保护工具(如防水布、保护用板材等)。交叉施工时如有不可调解的问题,应由各管理人员进行交涉解决。
(6)交叉施工后各单位应对施工垃圾进行清理。 (7)如无特殊情况各单位应尽可能避免交叉施工。 三、施工申请制度
为更好的加强的成品保护制度,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制度应在精装工程进行到湿作业以后及各专业管线交接后开始进行,同时针对精装施工楼层进行实施。
(2)进入施工区域人员应服从施工区域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及成保人员的管理。申请单位及批准单位均应明确2~3个管理人员进行申请单的申请与确认。
(3)施工区域管理单位对申请单批准后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拒绝申请单位进行施工。申请单位施工人员应配合成保人员及区域管理人员的工作。申请单位施工前应请成保人员对现场状态进行确认,施工后应清理自己的施工垃圾,并在成保人员对施工后的情况进行确认后方可撤场。申请单位人员有不服从批准单位管理人员管理的,批准单位管理人员有权在一定时间内拒绝申请单位再次进入施工区域施工。
(4)当遇到特殊情况时(如验收、检查),批准单位可以根据情况暂停对施工申请单的批准。
(5)当遇有突发事件,申请单位在出具证明后可以在申请时间段以外提出施工申请。
(6)申请单当日和申请的施工区域内有效,申请单位人员不得进入非申请区域施工。
(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后除须向精装单位成保人员出示申请单外,同时应出示总包单位统一发放的出入证交由成保人员,待施工完毕后,请成保人员检查后退还证件。
(8)没有总包统一发放的出入证的人员不得持申请单进入施工区域。 申请单:
申请单位 施工内容 施工时间 申请人 四、处罚制度 要求各单位服从项目成品保护管理小组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相关要求做好成品保护措施。
年 月 日 批准人 年 月 日 施工部位 施工人数 (1)各相关单位成品保护负责人准时参加每周二的成品保护工作现场检查与讲评例会,对无故迟到或不参加的单位处以迟到200元、缺席500元的罚款,对不能按例会决议要求按时落实相应工作的单位处以每项500-1000元罚款。
(2)对于未能结合现场施工进度及时完善相关成品保护措施的单位将进行严厉处罚,如因以上情况造成相应成品遭到破坏的情况,项目部将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赔偿,并附加相应处罚。根据成品保护管理规定中要求,每项措施不到位将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追加因此而造成的成品破坏的相关费用。
(3)现场各专业施工严格执行工序交接联检制度,对因工序组织混乱、联检执行不利、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成品保护造成影响的单位,将由项目成品保护管理小组对其进行500-1000元处罚,并追加因此而造成的成品破坏的相关费用。对于未按要求时间完成施工,造成施工进度滞后的单位,将根据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4)各单位对施工人员交底到位,防止因施工人员野蛮施工而造成对其他单位或专业的成品破坏。因施工人员施工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成品破坏处以每次500-1000元处罚,并追加因此而造成的成品破坏的相关费用。 五、运输、现场堆放及现场搬运成品保护措施
(1)材料运输成品保护:成品材料出场时应详细清点数量,仔细检查材料是否完好。包裹严密,装车时应轻拿轻放,运输车在途中也应注意挑选宽敞平坦的道路行驶,避免行车颠簸对成品材料造成损伤。
(2)材料现场堆放:材料现场堆放时应有固定的堆放的封闭房间,并有专人看守,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堆放材料的房间需干燥、通风,堆放时,材料下方应垫有防潮台,避免材料受潮后发生腐烂、变形。
(3)材料的现场运输:材料现场运输应有专门的运输通道,通道由专人进行协调,其他作业人员应绕行。由于运输通道狭窄,材料不得拆除出场包装,运输人员也应轻拿轻放,遇转角处应格外小心,通道的转角处也应做软防护处理,避免材料现场运输时对自身以及其他成品的破坏。 六、成品保护人员组织架构
由项目经理负责牵头,搭建成品保护小组。招标方要求各标段成立3个成品保护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统一任命,每层应设一专员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每12小时一轮替,对每日的成品保护工作都要进行工作记录。
七、重点施工工序的建议安排
成品保护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序安排的合理性,现将重点的施工工序进行整理并给出建议方案,以保证成品质量。
1、电气及五金
灯具及开关面板, 到现场报验合格后与精装单位进行验货交接, 由精装单位进行储藏及安装, 施工工序为在大面积成保人员进行现场看护时进行安装, 灯具及开关面板交由成保看护。五金安装的工序同电气安装一致。
2、轿厢装修
瓷砖及石材等大宗施工材料运输完毕后进行轿厢内装修,至少留一部电梯为施工用梯,在施工结束后进行装修。 其它电梯装修完毕后进行成品保护, 再根据实际运输需求进行使用。
3、机电穿线
龙骨与配管共同进行施工,在封板前再进行穿线施工,防止过早穿线的丢失。 4、电梯厅墙、地面瓷砖
吊顶龙骨及专业管线施工与墙面瓷砖施工穿插进行, 墙面瓷砖施工完成进行保护后进行吊顶封板及后续施工。最后进行地面瓷砖铺贴及后续的机电末端施工。
5、幕墙
幕墙施工完成后,由门窗单位组织,甲方、监理单位参加与精装修单位进行交接。
6、专业施工
专业单位的施工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并进行验收后, 由专业单位组织监理、 总包单位参加与精装修单位进行交接,交由精装单位进行成品看护。
7、组合风口安装
在进行吊顶龙骨施工后进行静压箱的精准定位和安装, 待吊顶面板安装后进行组合风口的安装。
8、吊顶施工
吊顶龙骨施工时,专业管线进行施工,吊顶封板前专业管线施工并验收完成,由精装单位组织,监理及相关专业单位参加进行封板前会签工作,会签完成后进行封板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