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四中师德师风管理目标责任书
根据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对照教体局《十查十看》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整改提高阶段特与每位教师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坚决杜绝以下行为:
1.公开排学生考试名次的行为;
2.体罚或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学生的行为;
3.在学生面前吸烟、工作日中午饮酒、上课接听手机以及会议手机铃声响影响会议的行为;
4.以教谋私,征订教辅资料谋取回扣,办收费辅导班或有偿家教等行为;
5.抱怨环境,工作态度不端正,安排工作时推三阻四以及消极浮躁、得过且过的行为。
6.教师之间拨弄是非、争名夺利、拉帮结派的行为;
7.上课、辅导、监考、会议、值班以及评卷等迟到、早退、旷工纪律观念不强的行为;
8.在学历进修、晋级评模、论文评选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以及诱导学生在考试中抄袭作弊的行为;
9.行为失范、语言粗陋、情趣不健康的问题;上班工作期间打游戏的行为;
10.向学生罚款或私自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二.要求教师做到以下方面:
1.尊重学生和家长人格,用真心、诚心和爱心去面对每一个学生和家长;
2.工作兢兢业业,追求上进,把个人融入学校发展; 3.全面落实“惜时增效、轻负高效”规定;
4.具有容人的胸怀,团结合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5.坚持德育为首,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施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灵宝市第四初级中学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