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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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 址: 乙方(被委托方):
企业名称: 电 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以及国家与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就甲方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发包给乙方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义务与经济责任,同意签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居室规格: 室 厅,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工艺做法及质量说明 (详见附件一)。
3、委托方式:当事人从以下两项任选一项: (1)包工包料 (2)部分包工包 料,部分清工。
4、工程期限为 工作日,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节假日顺延)。
5、工程总造价(大写) (详见附件二:工程报价单) 二、 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本工程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工艺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作为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的依据。
2、工程质量标准双方同意按《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报价工艺质量说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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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查验收手续,甲方如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检查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
三、 工程变更
1、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特殊要求,或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或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设计师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订立工程变更(附件三),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2、工程增减项按公司统一报价收费,中期款结算后留5%的尾款。
3、合同签定开工后,如果发生减项,公司收取其减项额的10%,作为备料损失费用(工程量误差除外)。
四、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下表分期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支付时间 签订设计协议时 合同签订之日 工期过半(中期验收) 完工验收后三日之内 各次支付的比例 60% 35% 5% 支付金额(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附件五)甲方三日内如无异议,即视为同意,予以签字确认,并付清全部工程余款。
五、 赶工费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赶工费计算方式:工程总造价×1‰×天数,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六、 违约责任
1、签单后如为甲方原因发生退单,公司收取其工程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施工工期过半,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甲方收到乙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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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应从应支付之日起加付应付款额 ‰作为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3、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造成工期顺延,并且每延误一天还应该支付合同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原价赔偿,工期也不得顺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或质量问题返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如拖延工期每拖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 ‰作为违约金。
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积计算)工期应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7、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或协商解决)。 七、工程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附件四)。工程款全部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写工程保修单(附件六)。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程验收或到期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在三日内结余款。如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或已入住未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保修权及终生维修权。
2、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双方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为准。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八、其他约定
1、未办理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管线、坐便器位置。如客户要求改动坐便器位置,必须先按公司报价单要求做整体防水。座便器位置移动,单价定为¥300元/项。甲方若需改动上述管线,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与乙方“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合格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内的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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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责其它赔偿责任。
3、由于各个物业小区收费的不统一性,无论任何理由,物业押金、物业管理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应由装饰公司交纳的出入证工本费。
4、凡砂灰墙面(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薄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回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质量。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砂灰墙面不能直接贴砖,须打掉面层,重新抹灰打底后,方可贴砖。遇此情况,另行增加费用。
5、除合同注明的以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门吸、合页等)、石材、瓷砖、设备、开关、插座、灯具、洁具等,均由甲方供货到现场。
6、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九、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全部改造完成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壹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合同附件
(1) 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书 (2) 工程报价单 (3) 工程变更单 (4) 工程验收单 (5) 工程结算单 (6) 工程保修单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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