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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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当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必须排入不能发挥稀释能力,或不宜考虑稀释作用的地面水时,排入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水质,应符合本标准第二十一条表2、表3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水力排灰、冲渣、尾矿和洗煤等废水,必须经过处理符合本标准第二十一条的要求时方可排入地面水。

第二十四条 为防止污染地下水源,有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排入渗坑或渗井等。

输送有害工业废水的管道和明渠,应防止渗漏。能散发有毒气体的工业废水,在流入处理设备前,不得采用明渠。

地面水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表3

最高容许浓度

编号

物质名称

(毫克/升)

1 2 3

乙腈 乙醛 二硫化碳

5.0 0.05 2.0

13 14 15

六氯苯 内吸磷(E059)

水合肼

编号

物质名称

(毫克/升)

0.05 0.03 0.01 不得检出

4

二硝基苯

0.5

16

四乙基铅

0.02

5 6 7 8 9

二硝基氯苯 二氯苯 丁基黄原酸盐 三氯苯 三硝基甲苯

0.5 0.02 0.005 0.02 0.5 0.25 按地面水中生化

11

乙内酰胺

需氧量计算

12

六六六

0.02

24

乐戈(乐果)

0.08

23

对硫磷(E605)

0.003

17

四氯苯

(按地面水需氯量计算)

0.3 0.02 0.5 2.0 0.1 最高容许浓度

18 石油(包括煤油汽油) 19 甲基对硫磷(甲基E605) 20 21 22

甲醛 丙烯腈 丙烯醛

10 马拉硫磷(4049)

续表

最高容许浓度

编号

物质名称

(毫克/升)

编号

物质名称

(毫克/升) 最高容许浓度

25 26 27 28 29 30 31

异丙苯 汞 吡啶 钒 松节油 苯 苯乙烯

0.25 0.001 0.2 0.1 0.2 2.5 0.3

40 41 42 43 44 45

钴 铍 硒 铬:三价铬 六价铬 铜 锌

1.0 0.0002 0.01 0.5 0.05 0.1 1.0 不得检出

32 苯胺 0.1 46 硫化物

(按地面水溶解氧计算)

33 34 35 36 37 38 39

苦味酸 氟化物 活性氯 挥发酚类

砷 钼 铅

0.5 1.0 不得检出 0.01 0.04 0.5 0.1

47 48 49 50 51 52 53

氰化物 氯苯 硝基氯苯

锑 滴滴涕 镍 镉

0.05 0.02 0.05 0.05 0.2 0.5 0.01

注:表2表3所列各项指标和有害物质的检验方法,应按卫生部批准的现行《地面水水质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第四节 废渣处置

第二十五条 工业企业的生产废渣,应积极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凡已有综合利用经验的,必须纳入工艺设计。利用有害工业废渣,必须防止产生新的污染。

废渣堆放或填洼时,应有防止扬散、流失、淤塞河道等措施,以免污染大气、水源和土壤。

第二十六条 含汞、镉、砷、六价铬、铅、氰化物、有机磷及其他毒性大的可溶性工业废渣,必须专设具有防水、防渗措施的存放场所,并严禁埋入地下与排入地面水体。

第三章 车间卫生

第一节 防尘、防毒

第二十七条 放散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放散粉尘的生产过程,应首先考虑采用湿式作业。有毒作业宜采用低毒的原料代替高毒的原料。

第二十八条 产生有害物质的车间,有害物质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放散不同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害大与毒害小的应隔开。

(二)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下风侧。 (三)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第二十九条 产生危害较大的粉尘、有毒物质或酸碱等强腐蚀性介质的车间,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清扫。经常有液体的地面应不透水,并坡向排水系统。

第三十条 产生汞、砷等剧烈毒物质的车间,其墙壁、顶棚和地面等内部结构的表面,应采用不吸收毒物的材料。必要时加设保护层,以便清洗。其废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第三十一条 经常有人通行的地道,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并不得敷设有毒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

第三十二条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表4

最高容许浓度

编 号

物质名称

(毫克/立方米)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一)有毒物质 一氧化碳 一甲胺 乙醚 乙腈 二甲胺 二甲苯

二甲基甲酰胺(皮) 二甲基二氯硅烷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硒 二氯丙醇(皮)

30 5 500 3 10 100 10 2 15 0.1 5

12 二硫化碳(皮) 13 二异氰酸甲苯酯

14 丁烯 15 丁二烯 16 丁醛

17 三乙基氯化锡(皮) 18

三氧化二砷及五氧化二砷 三氧化铬、铬酸盐、重铬酸盐

19

(换算成CrO3 )

20 三氯氢硅 21 乙内酰胺 22 五氧化二磷 23 五氯酚及其钠盐

24 六六六 25 丙体六六六

26 丙酮 27 丙烯腈(皮)

28 丙烯醛 29 丙烯醇(皮)

30 甲苯 31 甲醛 32 光气 有机磷化合物: 33 内吸磷(E509)(皮) 34 对硫磷(E605)(皮) 35 甲拌磷(3911)(皮) 36 马拉硫磷(4049)(皮) 37

甲基内吸磷(甲基E059)(皮)10 0.2 100 100 10 0.01 0.3

0.05

3 10 1 0.3 0.1 0.05 400 2 0.3 2 100 3 0.5 0.02 0.05 0.01 2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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