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15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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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153-2006

a)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b)切口应整齐;

c)导线及架空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质量问题; d)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8.3.6 采用液压连接导线时,导线连接部分外层铝股在洗擦后应薄薄地涂上一层导电脂,并应用细钢丝刷清除表面氧化膜,应保留导电脂进行连接。

导电脂必须具备下列性能: a)中性;

b)流动温度不低于150℃,有一定粘滞性; c)导电性能良好。

8.3.7 各种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连接前必须测量管的内、外直径及管壁厚度、管的长度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判定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8.3.8 接续管及耐张管压后应检查其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使用精度不低于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压后尺寸,其允许偏差必须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试行)》SDJ 226的规定;

b)飞边、毛刺及表面未超过允许的损伤应锉平并用不粗于0细砂纸磨光; c)弯曲度不得大于2%。超过2%尚可校直时应校直; d)校直后的接续管严禁有裂纹,达不到规定时应割断重接; e)裸露的接续钢管压后应涂防锈漆。

8.3.9 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a)各类管与耐张线夹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b)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中心的距离不应小于5m; c)接续管或补修管与间隔棒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0.5m; d)宜减少因损伤而增加的接续管。

8.3.10 导线或架空地线的接续管、耐张线夹及补修管等采用液压连接时,必须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试行)》SDJ 226的规定。对于新型的接续管、耐张线夹及补修管的压接工艺,应经试验及审批。 8.4 紧 线

8.4.1 以耐张、转角型铁塔为紧线塔时,应按设计要求装设临时拉线进行补强。采用直线塔紧线时,应采用设计允许的直线塔做紧线临锚塔。 8.4.2 弧垂观测档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紧线段在5档及以下时靠近中间选择一档; b)紧线段在6~12档时靠近两端各选择一档; c)紧线段在12档以上时靠近两端及中间可选3~4档;

d)观测档宜选档距较大和悬挂点高差较小及接近代表档距的线档; e)弧垂观测档的数量可以根据现场条件适当增加,但不得减少。 8.4.3 观测弧垂时的温度应在观测档内实测。

8.4.4 挂线时对于孤立档、较小耐张段及大跨越的过牵引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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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耐张段长度大于300m时过牵引长度不宜超过为200mm;

b)耐张段长度为200m~300m时,过牵引长度不宜超过耐张段长度的0.5?;

c)耐张段长度为200m以内时,过牵引长度根据导线的安全系数不小于2的规定进行控制,变电所进出口档除外;

d)大跨越档的过牵引值由设计验算确定。

8.4.5 紧线弧垂在挂线后应随即在该观测档检查,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般情况下允许偏差不应超过±2.5%;

b)跨越通航河流的大跨越档弧垂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其正偏差不应超过1m。

8.4.6 导线或架空地线各相间的弧垂应力求一致,当满足本标准8.4.5条的弧垂允许偏差时,各相间弧垂的相对偏差最大值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a)一般情况下相间弧垂允许偏差为300mm; b)大跨越档的相间弧垂最大允许偏差为500mm。

8.4.7 相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的弧垂应力求一致,在满足本标准8.4.6条的弧垂允许偏差标准时,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的弧垂允许偏差为50mm。

8.4.8 架线后应测量导线对被跨越物的净空距离,计入导线蠕变伸长换算到最大弧垂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8.4.9 连续上(下)山坡时的弧垂观测,当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观测。其允许偏差值应符合本节的有关规定。 8.5 附件安装

8.5.1 绝缘子安装前应逐个表面清洗干净,并应逐个(串)进行外观检查。安装时应检查碗头、球头与弹簧销子之间的间隙。在安装好弹簧销子的情况下球头不得自碗头中脱出。验收前应清除瓷(玻璃)表面的污垢。有机复合绝缘子伞套的表面不允许有开裂、脱落、破损等现象,绝缘子的芯棒与端部附件不应有明显的歪斜。

8.5.2 金具的镀锌层有局部碰损剥落或缺锌,应除锈后补刷防锈漆。

8.5.3 对非终端塔,其耐张绝缘子串的挂线宜采用高空断线、平衡挂线法施工。

8.5.4 为了防止导线或架空地线因风振而受损伤,弧垂合格后应及时安装附件。附件(包括间隔棒)安装时间不应超过5天,档距大于800m时应优先安装。大跨越防振装置难于立即安装时,应会同设计单位采用临时防振措施。

8.5.5 附件安装时应采取防止工器具碰撞有机复合绝缘子伞套的措施,严禁在安装中踩踏有机复合绝缘子上下导线。

8.5.6 悬垂线夹安装后,绝缘子串应垂直地平面,其顺线路方向与垂直位置最大偏移值不应超过200mm(高山大岭300mm)。连续上(下)山坡处铁塔上的悬垂线夹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8.5.7 绝缘子串、导线及架空地线上的各种金具上的螺栓、穿钉及弹簧销子除有固定的穿向外,其余穿向应统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双悬垂串上的弹簧销子一律由电源侧向受电侧穿入。使用W型弹簧销子时,绝缘子大口一律朝电源侧,使用R型弹簧销子时,大口一律朝受电侧。螺栓及穿钉凡能顺线路方向穿入者一律由电源侧向受电侧穿入,特殊情况两边线由内向外,中线由左向右穿入;

b)耐张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一律由上向下穿;当使用W型弹簧销子时,绝缘子大口一律向上;当使用R型弹簧销子时,绝缘子大口一律向下,特殊情况两边线可由内向外,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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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向右穿入;

c)分裂导线上的穿钉、螺栓一律由线束外侧向内穿;

d)当穿入方向与当地运行单位要求不一致时,可按运行单位的要求,但应在开工前明确规定。 8.5.8 金具上所用的闭口销的直径必须与孔径相配合,且弹力适度。

8.5.9 各种类型的铝质绞线,在与金具的线夹夹紧时,除并沟线夹、使用预绞丝护线条及设计另有规定外,安装时应在铝股外缠绕铝包带,缠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铝包带宜缠绕紧密,其缠绕方向应与外层铝股的绞制方向一致;

b)所缠铝包带可露出线夹口,但不应超过10mm,其端头必须回缠绕于线夹内压住。 8.5.10 安装预绞丝护线条时,每条的中心与线夹中心应重合,对导线包裹应紧固。

8.5.11 防振锤及阻尼线与被连接的导线或架空地线应在同一铅垂面内,设计有特殊要求时按设计要求安装。其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30mm。

8.5.12 分裂导线的间隔棒的结构面应与导线垂直,安装时应采用正确的方法测量次档距。杆塔两侧第一个间隔棒的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端次档距的±1.5%, 其余不应大于次档距的±3%。各相间隔棒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5.13 绝缘架空地线放电间隙的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8.5.14 柔性引流线应呈近似悬链线状自然下垂,其对铁塔及拉线等的电气间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使用压接引流线时其中间不得有接头。刚性引流线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8.5.15 铝制引流连板及并沟线夹的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前应检查连接面是否平整,耐张线夹引流连板的光洁面必须与引流线夹连板的光洁面接触;

b)应使用汽油洗擦连接面及导线表面污垢,并应涂上一层导电脂。用细钢丝刷清除有导电脂的

表面氧化膜;

c)保留导电脂,并应逐个均匀地拧紧连接螺栓。螺栓的扭矩应符合该产品说明书所列数值。 8.6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架设

8.6.1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盘运输到现场指定卸货点后,应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和验收:

a)品种、型号、规格; b)盘号及长度;

c)光纤衰减值(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检测); d)光纤端头密封的防潮封口有无松脱现象。

8.6.2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盘应呈直立的位置存放、装卸及运输,不得平放。 8.6.3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的架线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的架线施工必须采用张力放线方法; b)选择放线区段长度应与线盘长度相适应。不宜两盘及以上连放。

8.6.4 张力放线机主卷筒槽底直径应不小于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直径的70倍,且不得小于1m,设计另有要求的除外。

8.6.5 放线滑轮槽底直径应不小于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直径的40倍,且不得小于500mm。滑轮槽应采用挂胶或其他韧性材料。滑轮的摩阻系数应不大于1.015,设计另有要求的除外。

8.6.6 牵张场所在位置应保证进出线仰角满足厂家要求,一般不宜大于25°,其水平偏角应小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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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 放线滑车在放线过程中,其包络角不得大于60°。

8.6.8 牵引绳与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的连接应通过旋转连接器、防捻走板、专用编织套或按出厂说明书要求连接。

8.6.9 张力牵引过程中,初始速度应控制在5m/min以内,正常运转后牵引速度不宜超过60m/min。 8.6.10 应控制放线张力,在满足对交叉跨越物及地面距离的情况下,尽量低张力展放。 8.6.11 牵张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牵引过程中导引绳和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必须挂接地滑车。 8.6.12 牵张场临锚时光纤复合架空地线落地处必须有隔离保护措施以保证线不得与地面接触。收余线时,禁止拖放。

8.6.13 紧线及锚线时,必须使用专用夹具。 8.6.14 光纤的熔接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8.6.15 光纤的熔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剥离光纤的外层套管、骨架时不得损伤光纤;

b)防止光纤接线盒内有潮气或水分进入,安装接线盒时螺栓应紧固,橡皮封条必须安装到位; c)光纤熔接后应进行接头光纤衰减值测试,不合格者应重接; d)雨天、大风、沙尘或空气湿度过大时不应熔接。

8.6.16 引下线夹具的安装应保证光纤复合架空地线顺直、圆滑,不得有硬弯、折角。

8.6.17 紧线完后,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在滑车中的停留时间不宜超过48h。附件安装后,当不能立即接头时,光纤端头应做密封处理。

8.6.18 附件安装前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必须接地。提线时与线接触的工具必须包橡胶或缠绕铝包带,不得以硬质工具接触线表面。

8.6.19 施工全过程中,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设计和制造厂的规定。 9 接地工程

9.1 接地体的规格、埋深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9.2 接地装置应按设计图形埋设,受地质地形条件限制时可按设计图形作局部修改,原设计图形为环形者仍应呈环形。但不论修改与否均应在施工质量验收记录中绘制接地装置敷设简图并标示相对位置和尺寸。

9.3 埋设水平接地体宜满足下列规定:

a)遇倾斜地形宜沿等高线埋设; b)两接地体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5m; c)接地体敷设应平直;

d)对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特殊地形,应与设计部门协商解决。 9.4 垂直接地体应垂直打入,并防止晃动。

9.5 接地体间应连接可靠。除设计规定的断开点可用螺栓连接外,其余应用焊接或液压、爆压方式连接。连接前应清除连接部位的浮锈。

当采用搭接焊接时,圆钢的搭接长度应不少于其直径的6倍并应双面施焊;扁钢的搭接长度应应不少其宽度的2倍并应四面施焊。

当采用压接连接时,接续管的壁厚不得小于3mm;对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20倍,搭接长度为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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