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溪源水库环评报告最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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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3月1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10月5日;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1月1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2年9月12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2月1日;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8月28日;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2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 (21)《森林公园管理办法》,1994年林业部令3号: (22)《土地复垦规定》,1998年11月8日; (2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

(2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环发[2001]17号; (2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8年12月10日; (26)《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999年8月4日; (27)《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务院,1999年1月; (28)《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2月20日;

(29)《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水保1998[423]号;

(30)《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04]24号; (3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 (32)《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04年2月23日; (33)《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11月1日;

(3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06年6月29日;

(35)印发《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环评【2006】113号;

(36)《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得通知》,环法【2010】193号。 1.3.2 导则、规范、标准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地面水环境》HJ/T2.1、2.3-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 88-2003; (6)《建设项目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1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 (11)《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环保局,1986年; (1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3.3 工程技术文件、评估意见及其它文件

(1)《扬溪源水库项目建议书》,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2011年3月;

1.3.4 环评委托合同

扬溪源水库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绩溪县水务局,见附件4。 1.4 评价标准

经宣城市环保局确认(见附件5),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水环境、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 1.4.1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

本工程所在区域主要涉及扬之河中村至章家园段。根据《安徽省水功能区划》,工程所在河段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见表1.4-1。

(2)环境空气

工程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以及“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中的修改内容。

(3)声环境

本工程位于乡村区域,工程施工区以及周围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主要标准值见表1.4-3。

表1.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污染物名称 pH CODCr 高锰酸盐指数 BOD5 氨氮 DO 石油类 挥发酚 悬浮物 ≤15 ≤4 ≤3 ≤0.5 ≥6 ≤0.05 ≤0.002 ≤25(二级) 标准值(mg/L) Ⅱ类 6~9 ≤20 ≤6 ≤4 ≤1.0 ≥5 ≤0.05 ≤0.005 ≤30(三级) 水利部SL63-94(试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 依据 表1.4-2 环境空气主要指标标准限值

项目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TSP 可吸入颗粒物 浓度限值(mg/m) 年平均 0.06 0.08 0.20 0.10 日平均 0.15 0.12 0.30 0.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GB3095-1996) 3标准来源 表1.4-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GB3096-2008) 类别 昼间限值dB(A) 夜间限值dB(A)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a 70 55 4b 70 60 (4)土壤和底泥 底泥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见表1.4.4-1)和《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见表1.4.4-2)。

表1.4.4-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mg/kg)

项目 Cd Hg Cu 农田等 果园 Pb

<6.5 0.30 0.30 50 150 250 土壤PH值 6.5~7.5 0.30 0.50 100 200 300 >7.5 0.60 1.00 100 200 350 标准来源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 (GB15618—1995)

Cr 水田 旱地 Zn As 水田 旱地 Ni 250 300 350 150 200 250 200 250 300 30 25 20 40 30 25 40 50 60 表1.4.4-2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mg/kg干污泥) 最高容许含量 在酸性土壤上 在中性和碱性土壤上 (PH<6.5) (PH≥6.5) 5 20 5 15 250 500 300 1000 600 1000 500 1000 75 75 100 200 标准来源 项目 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 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 铜及其化合物(以Cu计) 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 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 锌及其化合物(以Zn计) 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 镍及其化合物(以Ni计)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 (GB4284—84)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污染物

施工期和运行期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见表1.4-5。

(2)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和运行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见表1.4-6。

(3)施工期噪声

水库施工期施工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见表1.4-7。

表1.4-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项目 一级标准? pH 6~9 COD 60 BOD5 20 SS 20 氨氮 15 石油类 10 磷酸盐(以P计) 0.5 表1.4-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因子 单 位 标准限值 备 注

SO2 0.5 氮氧化物 mg/m3 0.15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颗粒物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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