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教辅岗双轨制新进人员报到流程
办理程序 办理地点 办理事项 接到通知后由学院或职能部处负责人事人员将拟聘人员与学院或职能部处签订的岗位责任书(单位签字盖章,一式四份)先行至行政南楼208室审核盖章,并与进校请示纸质材料一起由人事员交至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岗位责任书落款日期暂空)。 *岗位责任书须使用双轨制版本,模板请至人才中心网站(i.)下载专区下载,各项内容由学院或职能部处认真填写,可参照范本填写。 1 行政南楼208室 2 1.接到通知后拟录人员携带报到必需材料(见附件1:材料清单)前往大厅。 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 *应届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应届生就业手续(见附件2),之后按照本流程办理。 2.材料审核无误后领取①聘用合同、②人员聘用手册、③社保相关材料、④工资卡申请表。 返回学院或职能部处 1.与学院或职能部处签订聘用合同。 2.按要求认真填写人员聘用手册,并贴好照片。 1.至窗口提交并审核①聘用合同(经学院或职能部处签字盖章)、②人员聘用手册、③社保相关材料 岗位责任书及聘用合同员工本人、用工单位各留一份、人事处留存两份(一份放合同科,一份放个人材料)。 2.领取工号,办理工作证 3 4 3.其他 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 ☆办理居住证事宜:信息变更、积分等 新办居住证、信息变更请至居住地街道办理,临时居住证缴满6个月社保之后可至街道办理正式居住证,之后方可办理积分。 ☆调档事宜:(1)请确认本人档案存放单位以及存档费用是否结清;(2)请告知原档案存放单位地址、名称、邮编以及个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3)调档需待聘用登记完成后进行。 ☆申办沪籍等事宜请至人事处窗口咨询(周一、三) 服务大厅信息办窗口 办理一卡通 财务处 工资卡申请表加盖劳资科公章后,本人带好工资卡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去交通银行同济支行办理相关手续,领卡后至财务处办理关联手续。本市有公积金帐号的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行政北楼212室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 中国共产党正式或预备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事宜。 行政南楼4楼 联系人:孟老师;办公电话:。 上海市户籍人员未办理过社保卡的至户口所在街道询问办理社保卡。外省市户籍人员留意财务工资系统,起薪后开始扣缴社保起的下个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兰州路1118号办理医保卡。 5 6 7 8 组织部 其他 提示:
1.户籍相关:
个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或希望通过学校申办上海市户口的,请参阅:上海市居住证: 留学回国人员或国内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2.应届毕业生相关:
应届毕业生请先携带三方协议至服务大厅人事窗口签订三方协议,须取得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国内博士后相关:须取得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及其他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外单位调入人员相关:须取得原单位工作关系解除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 留学回国人员相关:须取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附件1:报到材料清单(审批材料请人事员先行准备并提供)
来源类别 应届生 (上海市户籍) 应届生 (办理居住证) 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进沪就业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工资转移单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国内原单位工作关系解除证明(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原件及复外省市调入 印件两份 原单位为事业单位还需提供工资转移单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出国前原单位工作关系解除证明复印件两份(验原件,出国前有过正式工作经历者提供,上海市工作关系解除证明指统一印制的《聘用关系解留学回国人员 除证明》或《退工单》)。 国外工作单位工作关系解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国外工作经历者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原单位聘用关系解除证明(或退工单)复印件两份(验原件)(上海市统一印制) 1. 近期一寸彩照3张。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非上海户籍人员请在其中一份上注明“非上海户籍”并签名。 3.非上海市户籍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及其副联复印件(若有),尚未办理人员先行提供临时居住证。 国内博士后 本市调入 提示:申报上海市户口通过审批者,须将上海市人事局的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上海市户籍证明交人事处窗口。
附件2:应届生办理就业手续流程(审批材料请人事员先行准备并提供)
来源类别 步骤一:签订就业协议书 步骤二:办理应届生就业手续 步骤三:正式报到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上海生源 (指上海常驻户籍)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应届毕业生至毕业院校打印报到证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一寸彩照3张 至窗口办理入职手续 上海高校毕业生携进沪就业登记表(需窗口盖章)至毕业院校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报到证为回原籍报到证,用于户口迁回原籍) ①不申办应届生落户 携论文答辩通过证明 签订就业协议书 外省市生源 (指非上海常驻户籍) 审批未通过 按照以上“①”办理 至居住地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居住证(可先行办理临时居住证) 外省市高校毕业生携进沪就业登记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每年发布)及就业协议书一联至窗口,由学校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进沪就业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至居住地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居住证(可先行办理临时居住证)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一寸彩照3张 至窗口办理入职手续 ②申办应届生落户 接到人事处通知后领取批复-根据批复要求审批通过 提交打印证明信材料、领取报到证-学校至学生事务中心打印证明信-个人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一寸彩照3张 至窗口办理入职手续 提示:外省市生源进沪就业相关材料及文件通知请至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