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人行道损坏状况评价 1)人行道损坏状况评价指标
式中:
FCI——人行道状况指数,数值范围为 0~100。如出现负值,则 FCI 取为 0; i——相应损坏类型数(共 n 种);
DPi——i 类损坏的单项扣分值,可根据损坏密度,由各类损坏的单项扣分值内插求得; ωi——i 类损坏的权重,其值与某损坏类型(损坏密度)的单项扣分与该类损坏的总扣分之 比有关,其值根据权函数曲线而定。
人行道铺装各类损坏的扣分值、权函数曲线分别见附录 D、F。具体的计算方法见附录 G、H 中 PCI 及 FCI 的计算示例。
2)人行道损坏状况评价标准
根据人行道状况指数 FCI,可将人行道损坏状况分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相应 的评价标准如表 2.5.3-2 所示。
表 2.5.3-2 人行道损坏状况评价标准
人行道损坏状况的评价指标是人行道状况指数 FCI。FCI 按下列公式计算:
FCI?? 100?????? DPi????i i?1
n
(式 2.5.3-2)
评价指标 FCI
优 ≥80 良 ≥65、<80 及格 ≥50、<65 不及格 <50 2.5.4 沥青路面结构强度评价
根据沥青路面路表回弹弯沉值,可将不同基层类型和交通量等级的沥青路面结构强度分为足 够、临界和不足三个等级。相应的评价标准见表 2.5.4-1。
表 2.5.4-1 结构强度评价标准(以黄河车为标准)(0.01mm)
基层评价 交通量等级 很轻 轻 中 重 特重 足够 <98 <77 <60 <46 <35 碎砾石基层 临界 98-126 77-98 60-81 46-67 35-56 不足 >126 >98 >81 >67 >56 足够 <77 <56 <42 <31 <21 半刚性基层 临界 77-98 56-77 42-59 31-46 21-35 不足 >98 >77 >59 >46 >35 其中交通量等级划分标准见表 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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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量等级 AADT 很轻 <2000
表 2.5.4-2 交通量等级划分标准(pcu)
轻 2000-5000 中 5000-10000 重 10000-20000 特重 >20000 AADT 指道路断面的年平均日交通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AADT=ΣNiKi
其中 Ni=实测交通量,Ki=换算系数,如表 2.5.4-3 所示。
(式 2.5.4)
车辆 类型 Ki
表 2.5.4-3
小客 车 中客 车 大客 车 铰接 车
交通量换算系数
货 9-10 挂 7-8 货 12-15 平板 车 货 3-4 货 5-6 货 7-8 0.5 1 1 2 4 1 1 1 1 1 1.5 2.5.5 沥青路面抗滑性能评价
沥青路面的抗滑能力以摆值(BPN)或横向力系数(SFC)表示。根据 BPN 或 SFC,可将沥 青路面抗滑能力分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相应的评价标准见表 2.5.5。
表 2.5.5 沥青路面抗滑能力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BPN SFC
优 ≥40 ≥0.4 良 ≥35、<40 ≥0.35、<0.4 及格 ≥32、<35 ≥0.32、<0.35 不及格 <32 <0.32 2.5.6 综合评价
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的综合评价以路面的综合评价指数(PQI)表示。PQI 的计算方法按下式 进行:
式中:
PQI=A3ω13RQI+ω23PCI (式 2.5.6)
PQI——综合评价指数,数值范围为 0~100; A——RQI 分值转换系数,A=20;
ω1、ω2——分别为 RQI、PCI 的权重,对于快速路或主干路,ω1=0.6,ω2=0.4;对于次干 路或支路,ω1=0.4,ω2=0.6。
根据综合评价指数 PQI,可将路面的使用状况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综合评 价指数的评价标准见表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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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快速 路 PQI ≥90 主、次 干路 ≥85 支路 ≥80
良 及格 快速 主、次 快速 主、次 支路 支路 路 干路 路 干路 ≥75 ≥70, ≥65, ≥65, ≥60, ≥60, <90 <85 <80 <75 <70 <65
2.6 道路设施养护状况评定
表 2.5.6 综合评价标准
不及格 快速 路 <65 主、次 干路 <60 支路 <60 评价 指标
2.6.1 城市道路养护状况评定的范围应包括所有等级城镇道路养护状况的阶段检查与年度检查。 阶段检查可由城镇道路养护管理基层单位自检,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抽检;年度检查可由道路主管 部门主持进行,提出检查分析报告。
2.6.2 城市道路养护状况评定指标应包括道路各设施合格率和综合完好率,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道路各设施合格率(??bi )应按下式计算:
mi ? 100% ?bi???ni
(式 2.6.2-1)
式中??bi ——道路各设施合格率(%),其中 i 取值为 1——4,分别表示车行道、人行道、路基与 排水、其他设施;
mi ——各类设施的优、良、合格单元总数。 ni ——各类设施检查单元总数。
2 城市道路综合完好率(??z )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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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z ——城市道路综合完好率(%);
? z???????bi?? i i?1
(式 2.6.2-2)
? i ——各类设施综合比例系数,i 取值为 1~4,宜按表 2.6.2 确定。
表 2.6.2 各类设施综合比例系数
设施种类 车行道设施 人行道设施 综合比例系数 设施种类 路基与排水设施 其他设施 综合比例系数
?1?? 0.35 ? 2?? 0.25 ? 3?? 0.25 ? 4?? 0.15 2.6.3 城市道路养护状况调查内容应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含侧平石)、路基、排水设施、其他 设施的破损状况,调查可采用全面或抽样调查方式,城市较大规模调查工作宜采用先进设备快速 检查。各类设施病害与缺陷的界定见附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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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城市道路养护状况调查数据采集应由城镇道路养护管理机构组织进行,也可委托专门检测 机构进行。参与数据采集人员应熟悉路面病害类型区分,界定各类病害,准确丈量破损面积,不
规则形状的损坏面积应按当量面积计算,调查结果应记录于本附录 K。
2.6.5 城市道路养护状况评定指标应由车行道完好率、人行道(含侧平石)完好率、路基与排水 设施完好程度评分和其他设施完好程度评分构成。评价指标体系如图 2.6.5 所示。
路龄系数 ??城市道路综合完好率 ?z 城市道路设施合格率 ? hi 车行道养护 水平等级 路基与排水设 施养护水平等 其他设施养护 水平等级 人行道养护 水平等级 车行道完好率 CL 人行道完好率 损坏面积 Fli 换算系数 Ki PL 路基与排水设施完 好程度评分SDL 破损累计 扣分Ki 其他设施完好 程度评分QL 破损累计 扣分Ssd 破损累计 扣分Sf
图 2.6.5 道路养护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2.6.6 分类检查项目与评定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行道养护状况的检查评定应将所调查车行道单元破损状况记录于本规范附录 K 表 K-1 中,然后按下式计算车行道完好率:
C L???
式中 C L ——车道完好率(%);
F1???????? Fli K i F1
? 100%
(式 2.6.6-1)
F1 ——检查单元车行道总面积(m2)
Fli ——各类破损的实际面积(m2),同一地点有两种以上病害时只记一次严重者( K i 取
大者);
K i ——路面各类破损换算系数,应符合表 2.6.6-1 规定;
? ——路龄系数,应符合表 2.6.6-2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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