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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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5年11月26日,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聘请有关专家在芦则沟矿井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对《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认真的评审,形成了以下评审意见:

1、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井田处在陕北三叠纪煤田北部的米脂县芦则沟-郇家河煤矿区,主采V号煤层,属长气煤,属自然灾害较少的矿井,《预案》全面对矿井的危险源进行了调查和辨识,确定了重大危险源和主要生产安全事故类型,能结合实际对危险源与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针对性强。

2、《预案》编制了综合预防和水害、火灾、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和相关人员职责。制定了信息报告程序和应急程序,提出了三级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原则。根据主要灾害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预防措施,措施内容使用具体,可操作性强,《预案》编制内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和有关规定要求。

3、《预案》对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安全生产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内容全面,资料详实,所编《预案》符合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的实际情况。

4、建议:

(1)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要做好《预案》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严格进行培训和考试。

(2)保证职工全面掌握应急知识和应急装备的操作技能。 (3)每年矿井要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的演练,在应用中对《预案》不断修改和完善。

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家组

组长: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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