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合作业务介绍
1、委托信托投资模式
银行由于受贷款额度限制(贷款额度、借款企业为受限行业、银监禁止银行放款行业、政府平台)等原因暂时无法给客户发放贷款,因此需要借助信托公司通道功能向客户发放贷款。
信托公司的投资方式除贷款外还有股权投资、特定资产收益权融资、股权收益权融资等投融资方式,是银监会监管下的投资范围最广的金融机构,因此银行可以借助信托公司多样化的投资方式来达到向企业融出资金和降低风险的目的。
信托公司受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限制,如果银行交付的信托资金为理财资金则计提惩罚性风险资本故在操作时如果银行作为直接的委托人的需要在合同明确信托资金不得为银行理财资金且不得向银行理财资金转让信托受益权。
或者在交易中加入证券公司定向资管计划,由于证券公司受证监会监管,在监管方面有一定的隔离作用。
银 行
投资定向司资管计划 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投资信托 信托公司 发放融资 融资企业 2、券商两融收益权融资业务
证券公司大多数都开展了融资融资券业务,以证券公司自营资金或是理财资金向客户融出资金。
由于券商自有资金量有限,因此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拆借资金用于开展此类业务。证券公司将存量融资融券的收益权做成资产包,然后在资产管理部成立一个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指定投资该资产包。而合作商业银行以协商好的价格提供资金购买资产包。这个业务的最终投向是二级市场股票,很多银行经与监管部门沟通可列为标准化产品,可以解决银行投非标的问题。
证券公司经过对融资融券业务结构设计,产品风险已降低,且融资融券是对证券公司进行授信,因此风险相对较小。
银 行 投资信托 信托公司投资定向资管计划 融资融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