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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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

(2016.10) (征求意见稿)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各下属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活动。

3.术语

3.1限额设计:按照投资或造价的限额开展满足技术的设计工作。即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投资限额进行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按照施工图预算对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文件作出决策的设计工作程序。

3.2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3暂列金额:用于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3.4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在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但在施工合同签订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和专业工程的价格。

3.5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依据拟订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发布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4.职责

4.1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指导、预结算编制、审核、复审工作;公司各下属单位造价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4.2 公司各下属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工程造价管理、预结算编制审核工作。 4.3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 5.管理程序/要求

5.1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1)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湖北省《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费用定额、有色金属工业行业预算定额; (3)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4)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5.2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要求

5.2.1公司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5.2.2项目投资部门根据工程规模、功能制定科学的投资控制计划,设计单位按投资控制计划限额设计,以保证施工图预算造价不突破投资控制计划为目标。

5.2.3项目投资部门下达施工联系函时应同时提供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应明确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及投资额度。

5.2.4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门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动态造价管理,将工程建设造价控制在投资限额允许的范围内。

5.2.5公司各单位/部门的工程造价实行三级管理两级审核。

(1)造价编制人应审查造价依据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对自身收集的工程计量、工程计价等基础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对造价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合规性负责;

(2)各单位/公司工程部门专业科室负责人是造价管理的审核人,应对造价依据资料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和全面性、真实性、实用性进行审核,并应对具体项目计量和计价的结果进行一定比例的复核,签字确认,对造价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业务把关责任;

(3)各单位/公司工程部门主管领导是造价管理的审定人,应对造价依据资料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和全面性、真实性、实用性进行复审,对造价结果的准确性、合规性、工程经济指标和工程造价合理性进行审查、分析,签字确认,承担本单位/部门的审核把关责任。

5.2.6公司工程造管理办法中凡涉及合同工程造价事项的规定,各单位/公司工程部门都应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5.3施工图预算

5.3.1编制和审查建设工程预算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止少算、漏算和高估冒算

5.3.2施工图预算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有相应编审资格的造价专业人员编制和审核。 对未提供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的编审内容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规定要求,封面、格式统一。

5.3.3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要按下列 5.3.4-5.3.9 款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管理。 5.3.4编制施工图预算依据资料: ⑴ 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文件

⑵ 经审定批准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⑶ 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通用图、标准图

⑷ 经审定批准或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技术措施 ⑸ 现行的各类材料、机械台班价格 ⑹ 其它相关资料

5.3.5编制和审查施工图预算前,工程管理部门要先组织施工图内部会审,根据会审提出的问题在设计修改完善后方可编制。

5.3.6施工图预算应包括内容:

⑴ 封面及签署页:编制人/造价人员,审核人/科室负责人,审定人/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加盖公章,编制日期。

(2) 编制说明:有工程概况及预算总价值组成,编制依据及对采用的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工程量计算的施工图号、变更图号、施工组织设计编号,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材料价格取定的依据,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3)工程费用汇总表; (4)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5)单位工程直接费表; (6)单位工程工程量计算书; (7)措施项目分项汇总表; (8)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9)补充子目估价表。

可按附表GL/3.0.1-附表GL/3.0.9编制。

5.3.7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对预算定额中缺项的子目,应根据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和计算方法编制补充子目估价表。

5.3.8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要与设计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和投资部门的投资控制价格进行比较分析,出现较大偏差或超出投资限额的要及时反馈投资/设计管理部门,修改设计或

调整投资限额。

5.3.9各单位和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应由预算编制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两级二次审核。

有限公司授权各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各单位按上述要求审核后还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按上述要求复审。

5.3.10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发包的基础和依据。 5.4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工程发包

5.4.1 公司工程发包依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工程发包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行招标,招标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制度。

5.4.2 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由工程发包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或授权符合要求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符合公司制度要求,其成果文件由编制人签字负责。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应经招标单位/部门专业科室负责人、单位/部门主管领导进行两级二次审核。

5.4.3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单价应采用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措施项目清单应包含全部措施工程内容。

5.4.4工程量清单中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应设臵暂估价;不实行总价包干的项目,可以设定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以内的暂列金额。

5.4.5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对合同专用条款中下列涉及工程造价的事项拟定合同专用条件: (1)合同计价方式;

(2)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方式; (3)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4)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 (5)工程计量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6)施工索赔的程序、时限、金额确认与支付方式; (7)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认定及工程价款调整办法;

(8)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9)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10)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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