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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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 廖家沟水源地 入江水道扬州调水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500m 2.5 河道堤防之间的区域 200 0.5 Ⅲ~Ⅱ类 Ⅲ~Ⅱ类

宝应县 大运河宝应水源地 里运河扬州

调水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500m 2.5 河道堤防之间的区域 200 0.5 Ⅲ~Ⅱ类 Ⅲ~Ⅱ类

仪征市 长江仪征水源地 长江仪征饮用水水源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m、下延500m 2.5 500 100 0.25 Ⅲ~Ⅱ类 Ⅲ~Ⅱ类

高邮市 大运河高邮水源地 里运河扬州

调水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500m 3.4 河道堤防之间的区域 200 0.68 Ⅲ~Ⅱ类 Ⅲ~Ⅱ类

江都市 高水河江都水源地 里运河扬州

调水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500m 2.5 河道堤防之间的区域 200 0.5 Ⅲ~Ⅱ类 Ⅲ~Ⅱ类

江都市 芒稻河水源地 入江水道扬州调水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500m 2.5 河道堤防之间的区域 200 0.5 Ⅲ~Ⅱ类 Ⅲ~Ⅱ类

表3.3 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区划表 城市

名称 饮用水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所

在功能区

名称 准保护区

起始~终止位置 长度/km 水域宽度/m 陆域 宽度/m 面积/km2 水质 目标

(2010年) 水质 目标(2020年)

扬州市 长江瓜洲水源地 长江扬州饮

用水水源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1000m 3.0 水功能区在河流中的边界 100 0.3 Ⅲ~Ⅱ类 Ⅲ~Ⅱ类

扬州市 廖家沟水源地 入江水道扬州调水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1000m 3.0 河道堤防之间的区域 200 0.6 Ⅲ~Ⅱ类 Ⅲ~Ⅱ类

宝应县 大运河宝应水源地 里运河扬州

调水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1000m 3.0 河道堤防之间的区域 200 0.6 Ⅲ~Ⅱ类 Ⅲ~Ⅱ类

仪征市 长江仪征水源地 长江仪征饮用水水源区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1000m 3.0 水功能区在河流中的边界 100 0.3 Ⅲ~Ⅱ类 Ⅲ~Ⅱ类

高邮市 大运河高邮水源地 里运河扬州

调水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1000m 3.0 河道堤防之间的区域 200 0.6 Ⅲ~Ⅱ类 Ⅲ~Ⅱ类

江都市 高水河江都水源地 里运河扬州

调水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1000m 3.0 河道堤防之间的区域 200 0.6 Ⅲ~Ⅱ类 Ⅲ~Ⅱ类

江都市 芒稻河水源地 入江水道扬州调水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1000m 3.0 河道堤防之间的区域 200 0.6 Ⅲ~Ⅱ类 Ⅲ~Ⅱ类

第四章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4.1供水规划

第38条 规划近期水平年:2010年;规划远期水平年:2020年。 第39条 按照城市与水源地两条主线,以实现城市饮水安全为目标,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建设为手段,通过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调整、保护与建设,实现城市饮水安全保障。综合采用保护与治理、开源与节流、预防与修复的各种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实现城市饮水安全目标。

第40条 供水规划参考建设厅编制的《宁镇扬泰通地区区域供水规划》。城市集中供水将逐步实现向区域供水、城乡联网供水格局发展,通过统一规划、优化供水水源、整合供水资源、发挥规模效益,即逐步扩大市属、县(市)属水厂的供水范围,逐步关闭区域供水管网到达的乡镇小水厂和工矿企业自备水厂。

(1)2010年供水规划

根据扬州市城市规划条件,至2010年全市总规划水量220.5万m3/d,其中158.5万m3/d利用原有供水设施,宝应水厂10万m3/d,高邮水厂9.5万m3/d,江都水厂9万m3/d,邵伯及邵伯油田水厂6.5万m3/d,中闸水厂2万m3/d,扬州水厂50.5万m3/d,仪征及仪化、油港水厂71万m3/d,剩余62万m3/d,需要新开发水源或在原水源地扩建。

新建扬州五水厂30万m3/d,扩建仪征水厂5万m3/d,扩建江都水厂10万m3/d,向宜陵方向敷设,扩建邵伯水厂1万m3/d,扩建江都中闸水厂6万m3/d,扩建高邮水厂10万m3/d,扩建宝应水厂10万m3/d。

(2)2020年供水规划

根据扬州市城市规划条件,至2020年全市总规划水量为340万m3/d,其中220.5万m3/d利用原有供水设施,宝应水厂20万m3/d,高邮水厂19.5万m3/d,江都水厂19万m3/d,邵伯及邵伯油田水厂7.5万m3/d,中闸水厂8万m3/d,扬州水厂70.5万m3/d,仪征及仪化、油港水厂76万m3/d。剩余119.5万m3/d需要新开发水源或在原水源地扩建。

扬州五水厂扩建50万m3/d,扩建仪征水厂10万m3/d,扩建江都二水厂10万m3/d,扩建中闸水厂12万m3/d,扩建邵伯水厂2.5万m3/d,扩建高邮二水厂15万m3/d,扩建宝应水厂20万m3/d。

4.2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

第41条扬州市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

2010年扬州市区日需水量为63.11万m3/d,流量为7.3m3/s,其中,根据水厂规模,廖家沟水源地规划供水规模为20.5万m3/d,流量为2.37m3/s,长江水源地规划供水量为50万m3/d,流量为5.79m3/s,二个水源地规划供水量均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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