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站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暂行)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场站建设的安全标准,推动场站安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保障营运生产安全,提高场站安全水平,降低场站安全风险,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自有场站、公司使用政府临时场站(不含政府投资临时场站)、公司协议使用的外租场站。 三、安全标准
(一)地面
1、应沿硬化地坪周边设排水沟,硬化地面与围墙间空地为绿化草坪。
2、基层应清除表面杂物体,素土碾压实,特殊地质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处理;面层应作防滑处理;分隔缝应使用沥青灌封。
3、场地应有良好的雨水、污水排放系统。场地内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布置排水沟,公交车经过处排水沟应上盖重载型钢筋混凝土盖板。
(二)围墙与大门
1、场站设置围墙、护栏高度应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相关规范,并做到美观大方、经济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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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门门廊应造型新颖、美观大方,并应标有企业logo以及场站名称。
3、大门样式可采用单干道闸、自动道闸,特殊情况下如租赁场站有大门且可利用,可不受本条限制。
4、场站内(包括围墙)要全覆盖安装监控设备,有条件的可以上传至公司信息中心。
(三)场站照明
1、场站夜间照明应充分、不留死角、无弦光,确保能看清场站所有车辆车身,确保晚上新能源车辆充电挪车。具体设计标准应参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设计标准。
(四)车辆出入口
1、场站的出口和入口宜分开设置,且宜布置在不同路段上;在场站用地受限时,可设置单出入口或将出入口设置在同一路段上。
2、合并设置的车辆出入口净宽不应小于12m ,分开设置的车辆出入口净宽不应小于7m。
3、在与单向道路衔接的出入口位置,出入口分离设置时,若出入口位于单行道上,宜沿行车方向采用“右进右出”的组织形式,先设置入口 、后设置出口;双行道路衔接的出入口位置,应以避免进、出车流交织,宜以“右进右出”的组织形式,不同方向的公交线路利用附近的交叉口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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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叉口处公交场站的出入口位置,若出入口位于交叉口一侧,出入口布置宜以”右进右出”为原则,在交叉口的上游设置入口,在交叉口的下游设置出口,减少道路交通和场站进出交通的互相影响。
5、场站的出入口和内部道路不应与建筑物内其它机动化交通方式共用,但可与消防通道共用。
6、车辆出入口应建设门禁系统控制人员的进出;车辆出入口应设置减速设施。
7、不规则的出入口影响驾驶视线的,看不清对向来车的要安装凸视镜。
8、车辆出入口要设置限速标志牌(5km/h)。 9、有条件的场地要划分道线、箭头线。
10、不规则的场站要做减速带(例如出入口斜坡、社会车辆频繁借道、周边社区有行人出入等情况的)。
(五)场站坡道
1、坡道应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中第4.2.10条规定。
2、反坡顺接处特别注意刮底盘,有条件应设计竖曲线。 (六)场站排水
场站内应设置排水明沟、明沟上面要铺设沟盖。 (七)场站办公区域
1、办公区域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例如隔离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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