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林黛玉和薛宝钗形象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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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计得逞,凭着贾宝玉的爱憎分明的性格,两夫妻日后的生活又岂来“举案齐眉”之说。

所以不难想出,黛玉的死虽然是必然的,但是绝不是因为宝钗使了什么阴谋诡计,而是她时限已到,泪尽而死。

宝钗在日常的言语之中,都为一些雅俗共赏之词,真正让她说出喜厌的时候不多,但是在和众人听戏的时候,她公然在宝玉面前说出了对一首曲词的喜爱,那就是一首富于孤愤、反叛色彩的《山门?寄生草》,(第22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这还是一首有关禅语的曲词。为此还引发了宝玉的第一次悟禅机,也为宝玉后来的出家埋下了伏笔。

林黛玉历劫完毕,重返“太虚幻境”,而薛宝钗必定也是以另一种方式修行,以回归太虚。出世之说,从她对贾宝玉出家的顿悟起到了启蒙催化之中不难猜出。程高本后四十回显然篡改了曹公原来的构思,抹杀了原著中宝钗引导宝玉“悟道”的重大主题,将品性不凡的三位主角落入庸俗的“三角恋”的争夺之中,艺术文学含量大减。鲁迅说:“自从《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5)可是程高本又将这部旷世之作写回了传统之中,简直是狗尾续貂。

黛玉注重感情精神上的追求,却忽略了它的现实存在意义,她不会为了爱情而移转自己的性情,向封建卫道者屈服迎合,这和她追求的完美理想有关,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所以说,纵使没有宝钗的存在,黛玉也不可能得到和宝玉的婚姻,因为她本身就不具备成为贾家媳妇的

条件,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她都是被可以主宰婚姻的封建卫道者所排斥的

曹公将黛玉和宝钗并排于金陵十二钗之首的用意,是因为两个女子对贾宝玉的遁世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黛玉是毁其情欲,宝钗是点其凡心。

《红楼梦》历经时代变迁而经久不衰,书中两位女主角功不可没,但是曹公写这两位女子,却不是为了后人对书中人物的臆断和加罪之词。他是何其的喜爱自己笔下的这些秀外慧中的女子,为她们写下洋洋万字,字字皆见其血泪,如此用生命而化作的巨著,真为今古第一奇书! 《注释》

(1)周远斌编著,杜贵晨主编的红楼人物百家言系列之《薛宝钗》,中华书局2006年出版,第242页。 (2)同上,第241页。 (3)同上,第130页。 (4)同上,第102页。

(5)转引自邓志远主编《毕业论文选萃》,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1页。 《参考文献》

(1)袁圣时,《红楼梦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第1393-1394页。

(2)冥飞,《古今小说评林》,上海民权出版部(1985年),第900

页。

(3)龚力,《封建末世“克己复礼”的典型形象---评薛宝钗》,南京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学报》1974年第5期,第72页。

(4) 陈其泰,《红楼梦回评》,《红楼梦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701-706页。

(5)周作人,《关于鲁迅》,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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