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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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选用Ⅱ类工具,必须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O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开关保护。

(21)室内垂直干线应采用护套电缆,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3m,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上。

(22)职工宿舍、办公室线路必须按规范要求架设,严禁将插座与扳拨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沿装设床头灯和插座。

(23)建立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3、电气防火措施:

(1)根据交配电“五防一通”要求,配电室采用套箱式变压器,并配置黄沙桶及二只干粉灭火器。

(2)各灯配电箱、开关板应采用阻燃及高强度绝缘材料,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位置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3)各类电线绝缘层、PVC管均使用耐燃材料。

(4)各类电动机要按电机容量配置、布线及合理选用熔断器、熔体及漏电开关。

(5)应用电焊设备,必须实行动火审批手续,做好专人看护和隔离工作。 (6)对重点防火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取相应的电气防燃、防爆措施,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7)对办公室、宿舍、料具用户房: A、选择的电线与电气设备的容量相匹配。 B、禁止乱接、乱拉电线及插座。

C、禁止使用碘钨灯及电炉等大功率用具,并配备好灭火器。

(8)发生电气火灾应立即拉断上级电源开关,采用黄沙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4、电缆线路选用、敷设:

(1)电线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

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4)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5、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5.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

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lm。

(2)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3)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血,并采取屏障隔离。

(4)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5)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大棚不少于0.5m

(6)裸母线应涂剧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 线 涂 色 表

相别 A B C 颜色 黄 绿 红 垂直排列 上 中 下 水平排列 后 中 前 引下排列 左 中 右 D 黑 (7)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8)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9)配电柜(盘)眪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10)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2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5.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5.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5.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5.7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了分设。 5.8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5.9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5.10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柬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

接触。

6、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升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升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3)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5)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6)对新购置或搁置己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7)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7、使用与维护:

(1)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2)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3)迭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4)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6)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8、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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