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试题及答案

loading 分享 2026-8-27 下载文档

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2.(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3.(1)未经护士注册者(包括护理员)不得从事护士工作;(2)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以及连续五年以上未经注册者在注册前进行临床实践的,必须按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3)护理员从事护理工作,必须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4)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5)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4.(1)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2)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3)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4)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5)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5.(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的;(3)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4)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6.(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7.(1)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验证,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经地区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2)地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验证,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合格的,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验证并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审核合格的,予以认定,授予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8.(1)假药包括: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且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2)按假药论处的药有: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 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医疗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试题及答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医疗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试题及答案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