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大提升行动工作意见
各村、机关各办(线、所、中心)、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进一步巩固前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成果,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农村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现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联动、突出重点、转型提升、合力推进”的要求,以卫生保洁为重点,坚持“点、线、面”结合,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解决一批群众关注、严重影响街容村貌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1、整治范围:街道主要道路两侧、河道、农贸市场、畜禽养殖场、农村厕所、街道城建区(集镇)、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村公共场所等。
2、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有效控制农村环境污染,辖内道路两侧达到雨水排水通畅,路面无大面积积水;实行动态保洁,路面干净,绿化地整洁,两侧店面整齐规范,无乱搭乱建乱张贴现象;河道水面无漂浮物,建成区(集镇)、各村整治达到排水通畅,有长效保洁队伍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实现动态保洁;实行垃圾桶(袋)装化,垃圾封闭式收集,道路整洁平整,彻底消灭城乡结合部
和保洁责任区连接点的卫生死角;农村公共厕所布局合理,卫生整洁,无明显臭味。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落实 (一)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的改造和整治,新建的公厕必须远离河道和饮用水源区,并实行统一的三格式处理;对已有的公厕,要加强日常管护,及时做好动态保洁。由街道社务一办负责,相关部门和各村配合整治。
2、进一步落实河道水面保洁责任制,加强对河道保洁队伍的管理、监督和考评,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和障碍物,岸坡无堆积垃圾;严格禁止在村庄居住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发展养殖业,加大禁养区内禽畜养殖的取缔力度。由街道农经办负责,相关村配合整治。 3、进一步提升街道农贸市场和村级农贸市场的设施建设,落实动态保洁和管理责任,做到商品摆放有序,车辆停放整齐,道路畅通,无乱堆放、乱占道等现象;切实加强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动态保洁,做到市场内外无存积和裸露垃圾、无污水外溢等现象。由街道工贸办负责,相关部门和各村配合整治。 (二)加强道路两侧环境管理
1、拆除违法搭建的各类房屋、摊棚和围墙等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2、取缔各类路边交易市场和无维修场地的路边车辆修理店。 3、取缔各类路边废旧物品收购点,整治其它影响环境形象情形。
由街道城建城管办负责,相关部门及有关村配合整治。 (三)加强整治“一跨六乱”现象
1、“一跨”跨门营业: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展示商品的行为。 2、“六乱”:
(1)乱设摊。擅自占用人行道、桥梁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行为。
(2)乱吊挂。不准在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乱晾晒、乱吊挂衣物等行为。
(3)乱堆放。不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等行为。 (4)乱停放。不准在各类市场门口车辆乱停放,人行道上“三车”乱停放,工地门口工程运输车乱停放等行为。 (5)乱搭建。违反规划、市容规定的乱搭乱建行为。 (6)乱倾倒。不准乱倒垃圾、渣土、泥浆、乱排污水、工程运输车辆发生滴漏撒场行为。
由街道城建城管办负责,相关部门及有关村配合整治。 (四)加强市民素质教育
1、发挥道德模范的作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 2、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从具体的文明行为规范做起,自觉实践文明言行,提高文明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