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教师“班班通”教学资源应用成果展示活动方案
一、活动参加对象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学校教师、“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学校教师、具备“班班通”教学设施的其他学校教师。
二、活动学科设置
1.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学校教师:小学数学;
2. “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学校教师:小学语文、初中地理; 3. 具备“班班通”教学设施的其他学校教师:小学音乐、初中英语。
三、活动形式
1.“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学校教师:现场说课; 2.“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学校教师和具备“班班通”教学设施的其他学校教师:微课。
四、活动具体要求
根据活动形式的不同制定具体的活动要求。 (一)现场说课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在辖区内“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学校教师中进行选拔并推荐一名教师参加省级活动,要求所有“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学校均要组织教师参加。省电教馆将对教师的身份进行审查确认,没有通过审
查的教师不能参加活动。
2.参加活动的教师依据现行的课程标准和相应的教材选择一个课时内容现场向评委及观众展示。现场说课时间为15分钟。
3.其他
⑴教师自带说课用教学资源及教案纸质稿(一式六份); ⑵省级活动教师按抽签顺序依次现场说课,评委根据现场说课评分标准(见附表1)对教师进行评分。
(二)微课 1. 报名
参加活动的教师通过江西省电教馆网站“活动管理”平台报名,省电教馆根据教师在平台上的注册情况,对教师的身份进行审查确认,没有通过审查的教师不能参加。
2. 上传作品
教师在报名的同时需上传一节5-10分钟的微课视频(格式为wmv或flv)及相关课件、教学设计等(课题自定),作品上传的同时进行公示,并接受网络投票,网上作品网络投票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未按要求上报上述材料的教师取消参加省级活动资格,且不计入组织奖的评选。
3. 活动方式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根据活动所设各学段各学科可选拔推荐1名教师参加省级活动。
参加活动的教师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课题(知识点),根据所抽取的课题(知识点)内容利用网上的资源在限定的时间内(3个小时)进行教学设计并完成微课教学课件制作,再依据制作好
的微课教学课件和教学设计,利用“班班通”设备,在10分钟之内,向评委及观众现场进行展示。
4. 其他
⑴各学科教材版本指定使用人教课标版,教材自带。全省统一命题,各学段各学科为同一课题(知识点);
⑵省级活动现场提供的设备及软件:电脑、一体机(SCT中电)、黑板,Microsoft Office 2007等;
⑶教师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现场展示,评委根据微课评分标准(见附表2),对教师进行评分。
⑷参加活动的教师最后得分为现场得分(占90%)和网络投票得分(占10%)之和。网络投票得分又由网上上传作品投票得分和现场投票得分两部分组成,网上上传作品投票得分和现场投票得分分别占网络投票得分的50%。
网上上传作品投票得分计算方法:计算平均每天投票教师数/参加活动教师所在设区市或县(市)教师总数的比值,比值最高的可得满分5分,其他设区市或县(市)的投票得分为各设区市或县(市)比值/全省最高比值×5分。
现场投票得分计算方法:计算现场上课教师投票教师数/参加活动教师所在设区市或县(市)教师总数的比值,比值最高的可得满分5分,其他设区市或县(市)的投票得分为各设区市或县(市)比值/全省最高比值×5分。
五、推荐评委
根据本次活动的要求,为确保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需推荐相关学科评委(名额见附表3),
并填写《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教师“班班通”教学资源应用成果展示活动专家推荐审批表》(见附表4,表中所列各项均为必填项目),经所在学校和活动组织单位审核推荐后,于9月30日前报省电教馆研究部。原则上不推荐本系统的工作人员担任评委。
六、有关事项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于9月20日前完成本辖区中小学教师“班班通”教学资源应用成果展示活动的选拔推荐工作。
各设区市、县(市、区)中小学校均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展示活动,扩大此项活动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参与面,要求每个活动学科每个县区最少组织五名以上(含五名)教师参加,并做到校、县(市、区)、设区市逐级选拔。县区选拔情况纳入设区市组织奖的考核。
各设区市、县(市、区)的选拔及奖项设置可参照省级活动方式进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开展活动前须将本辖区“班班通”教学资源应用成果展示活动方案报省电教馆(包括所辖县(市、区)活动方案)。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选拔后,将参加微课活动的教师通过“活动管理平台”进行报送,同时将《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教师“班班通”教学资源应用成果展示活动登记表(现场说课)》、《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教师“班班通”教学资源应用成果展示活动登记表(微课)》、《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教师“班班通”教学资源应用成果展示活动推荐名单》、各设区市各县区教学点参加现场说课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5、6、7、8)和各组织单位
组织活动工作小结(包括所辖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时间、参与学校数、教师数等情况)纸质文档报省电教馆。
省级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设置
按学段分学科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按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参加活动人数占全省参加活动人数3%的比例确定,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
2.集体荣誉奖奖项设置
设设区市最佳组织奖5个,省直管县(市)最佳组织奖单独设立,有4个(含4个)以上省直管县(市)参与活动的设2个最佳组织奖;有4个以下省直管县(市)参与活动的设1个最佳组织奖;只有1个省直管县(市)参与活动的不设最佳组织奖。均由省教育厅颁发奖牌。
(1)设区市最佳组织奖的评选原则:按以下表格中四个指标记分、并由小到大排序确定最佳组织奖。
指 标 设区市获奖积分: 一等奖数×7+二等奖数×4 排 序 按积分值由大到小排序 记分 序号×0.4 序号×0.2 序号×0.2 设区市参与“活动”的中小学校数百分比 按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 设区市参与“活动”的中小学教师数百分比 设区市参与“活动”符合要求县(区、市)的百分比 按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 按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 序号×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