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林小学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晨(午)检
1、班主任每日早自习或早晨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晨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
2、晨检内容包括: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等信息。
3、晨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4、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5、传染病流行时期宜在下午第一节前增加午检,住宿制学校宜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
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
1、班主任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2、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三、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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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校卫生所暂时隔离、住院隔离治疗、居家隔离观察),不得再回班上课。
2、班主任要严格控制患病学生的隔离期限,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方可进班复课。
3、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四、报告
1、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向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教育局报告。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h内向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教育局报告。
2.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
2.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2.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17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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